葉衡字夢錫,婺州金華人。紹興十八年進(jìn)士第,調(diào)福州寧德簿,攝尉。以獲鹽寇改秩,知臨安府于潛縣。戶版積弊,富民多隱漏,貧弱困于倍輸,衡定為九等,自五等以下除其藉,而均其額于上之四等,貧者頓蘇。征科為期限榜縣門,俾里正諭民,不遣一吏而賦自足。治為諸邑最,郡以政績聞。
擢知常州。時水潦為災(zāi),衡發(fā)倉為糜以食饑者。或言常平①不可輕發(fā),衡曰:“儲蓄正備緩急,可視民饑而不救耶?”疫大作,衡單騎命醫(yī)藥自隨,遍問疾苦,活者甚眾。檄晉陵丞李孟堅攝無錫縣,有政聲,衡薦于上,即除知秀州。
除太府少卿。合肥瀕湖有圩田四十里,衡奏:“募民以耕,歲可得谷數(shù)十萬,蠲租稅,二三年后阡陌成,仿營田,官私各收其半。”從之。
除戶部侍郎。時鹽課大虧,衡奏:“年課入不增,私販害之也,宜自煮鹽之地為之制,司火之起伏,稽灶之多寡,亭戶②本錢以時給之,鹽之委積以時收之,擇廉能吏察之,私販自絕矣。”仍命措置官三人。
丁母憂。起復(fù),除樞密都承旨。奏馬政之弊,宜命統(tǒng)制一員各領(lǐng)馬若干匹,歲終計其數(shù)為殿最。李垕應(yīng)賢良方正對策,近訐直,入第四等,衡奏:“陛下赦其狂而取其忠,足以顯容諫之盛。”乃賜垕制科出身。有言江、淮兵籍偽濫,詔衡按視,賜以袍帶、鞍馬、弓矢,且命衡措置民兵,咸稱得治兵之要。訖事赴闕,上御便殿閱武士,召衡預(yù)觀,賜酒,灑宸翰賜之。
拜右丞相兼樞密使。上銳意恢復(fù),凡將帥、器械、山川、防守悉經(jīng)思慮,奏對畢,從容賜坐,講論機(jī)密,或不時召對。
上選使求河南,衡奏:“司諫湯邦彥有口辨,宜使金。”邦彥請對,問所以遣,既知薦出于衡,恨衡擠已,聞衡對客有訕上語,奏之,上大怒。即日罷相。年六十有二薨。
(節(jié)選自《宋史·列傳第一百四十三》)
注:①常平:常平倉。②亭戶:古代的鹽戶。
4.對下列句子中加點(diǎn)的詞的解釋,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A.時鹽課大虧 課:賦稅。
B.丁母憂憂:憂慮。
C.鹽之委積以時收之 委:聚積。
D.訖事赴闕訖:完畢。
5.以下各組句子中,全都表明葉衡有治理才干的一組是(3分)
①治為諸邑最,郡以政績聞 ②發(fā)倉為糜以食饑者
③衡單騎命醫(yī)藥自隨,遍問疾苦④仿營田,官私各收其半
⑤宜自煮鹽之地為之制⑥宜命統(tǒng)制一員各領(lǐng)馬若干匹
A.①③④B.①④⑤C.②⑤⑥D(zhuǎn).②③⑥
6.下列對原文有關(guān)內(nèi)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A.葉衡關(guān)心百姓疾苦。在任于潛縣令時,貧弱戶苦于重復(fù)納稅,他把民戶定為九等,把五等以下應(yīng)交的份額均攤給上四等,使貧民得到解脫;在常州任上,他積極應(yīng)災(zāi)救民。
B.葉衡深得皇上賞識。皇上駕臨偏殿檢閱武士時,特意讓葉衡參與觀禮,賜給他酒,并親自寫字賜給他;皇上考慮軍機(jī)大事時,也常常召見他參與研討。
C. 葉衡能夠唯才是舉。李孟堅在代理無錫縣令時,有很好的為政聲譽(yù),葉衡就向皇上舉薦;李垕在應(yīng)賢良方正對策時亢直敢言,葉衡上奏勸說皇上賜他制科出身。
D. 葉衡富有治軍之才。他在任樞密都承旨時,有人反映江、淮一帶士兵名籍造假現(xiàn)象泛濫,皇上下詔讓葉衡考察巡視,并且命令葉衡處理安置民兵,人們都稱贊他抓住了治軍要領(lǐng)。
7.把文中畫橫線的句子翻譯成現(xiàn)代漢語。(10分)
⑴或言常平不可輕發(fā),衡曰:“儲蓄正備緩急,可視民饑而不救耶?”
⑵檄晉陵丞李孟堅攝無錫縣,有政聲,衡薦于上,即除知秀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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