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①昔司馬氏有廉臣焉,曰吳君隱之,出刺廣州,過貪泉而飲之,賦詩曰:“古人云此水,一歃杯千金。試使夷齊飲,終當不易心。”其后,隱之卒以廉終其身,而后世之稱廉者,亦必曰“吳刺史”焉。有元憲副吳君為廣西時,名其亭曰“飲泉”,慕刺史也,而憲副之廉,卒與刺史相先后。
②至正十四年,憲副之孫以時,以故征士京兆杜君伯原所書“飲泉亭”三字,征予言。予舊見昔人論刺史飲泉事,或病其為矯心,甚不以為然。夫君子以身立教,有可以植正道,遏邪說,正人心,揚公論,皆當見而為之,又何可病而譏之哉?
③人命之修短系乎天,不可以力爭也,而行事之否臧由乎己,人心之貪與廉,自我作之,豈外物所能易哉?向使有泉焉,曰飲之者死,我乃奮其不畏之氣,冒而飲之,死非我能奪也,而容有死之理而強飲焉,是矯也,是無益而沽名也,則君子病而不為之矣。大丈夫之心,仁以充之,禮以立之,驅之以刀劍而不為不義屈,臨之以湯火而不為不義動,夫豈一勺之水所能幻移哉?
④人之好利與好名,皆蠱于物者也,有一焉,則其守不固,而物得以移之矣。若刺史,吾知其決非矯以沽名者也,惟其知道,明而自信,篤也,故飲之以示人,使人知貪廉之由乎內,而不假乎外,使外好名而內貪濁者,不得以藉口而分其罪。夫是之謂植正道,遏邪說,正人心,揚公論,真足以啟愚而立懦,其功不在伯夷、叔齊下矣。
……(《誠意伯文集》卷六)
譯文:
從前西晉有一個廉潔的官員,名叫吳隱之,出任廣州刺史,經過貪泉飲水,賦詩說:“古人說此水,飲一杯值千金。如果讓伯夷、叔齊來飲,應當是始終不變心的。”后來吳隱之最終以其廉潔自律而終其一生。后人稱道廉潔之士時,也一定會稱(他)為“吳刺史”。元代憲副吳君任職廣西時,把(貪泉邊)的亭子命名為“飲泉”,是欽慕吳刺史的(緣故);而憲副的廉潔,最終可與吳刺史相提并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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