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記曲禮上第一原文
曲禮曰:“毋不敬,儼若思,安定辭,安民哉! 敖不可長,欲不可從,志不可滿,樂不可極。 賢者狎而敬之,畏而愛之。愛而知其惡,憎而知其善。積而能散,安安而能 遷。臨財毋茍得,臨難毋茍免。很毋求勝,分毋求多。疑事毋質,直而勿有。
若夫坐于尸,立如齊。禮從宜,使從俗。
夫禮者所以定親疏,決嫌疑,別同異,明是非也。禮,不妄說人,不辭費。 禮,不逾節,不侵侮,不好狎。修身踐言,謂之善行。行修言道,禮之質也。禮 聞取于人,不聞取人。禮聞來學,不聞往教。 道德仁義,非禮不成,教訓正俗,非禮不備。分爭辨訟,非禮不決。君臣上 下父子兄弟,非禮不定。宦學事師,非禮不親。班朝治軍,蒞官行法,非禮威嚴 不行。禱祠祭祀,供給鬼神,非禮不誠不莊。是以君子恭敬撙節退讓以明禮。
鸚鵡能言,不離飛鳥。猩猩能言,不離禽獸。今人而無禮,雖能言,不亦禽 獸之心乎?夫唯禽獸無禮,故父子聚?。是故圣人作,為禮以教人,使人以有禮, 知自別于禽獸。 太上貴德,其次務施報。禮尚往來,往而不來,非禮也;來而不往,亦非禮 也。人有禮則安,無禮則危,故曰禮者不可不學也。夫禮者,自卑而尊人。雖負 販者,必有尊也,而況富貴乎?富貴而知好禮,則不驕不淫;貧賤而知好禮,則 志不懾。
人生十年曰幼,學;二十曰弱,冠;三十曰壯,有室;四十曰強,而仕;五 十曰艾,服官政;六十曰耆,指使;七十曰老,而傳;八十九十曰耄,七年曰悼。 悼與耄,雖有罪,不加刑焉。百年曰期,頤。
大夫七十而致事。若不得謝,則必賜之幾杖,行役以婦人。適四方,乘安車。 自稱曰老夫,于其國則稱名。越國而問焉,必告之以其制。 謀于長者,必操幾杖以從之。長者問,不辭而對,非禮也。
凡為人子之禮,冬溫而夏冫青,昏定而晨省,在丑夷不爭。
夫為人子者,三賜不及車馬。故州閭鄉黨稱其孝也,兄弟親戚稱其慈也。僚 友稱其弟也。執友稱其仁也,交游稱其信也。
見父之執,不謂之進不敢進,不謂之退不敢退,不問。不敢對。此孝子之行 也。
夫為人子者,出必告,反必面,所游必有常,所習必有業。恒言不稱老。年 長以倍則父事之,十年以長則兄事之,五年以長則肩隨之。群居五人,則長者必 異席。
為人子者,居不主奧,坐不中席,行不中道,立不中門。食饗不為?,祭祀 不為尸。聽于無聲,視于無形。不登高,不臨深。不茍訾,不茍笑。
孝子不服ウ,不登危,懼辱親也。父母存,不許友以死,不有私財。
為人子者,父母存,冠衣不純素。孤子當室,冠衣不純采。
幼子常視毋誑,童子不衣裘裳。立必正方,不傾聽。長者與之提攜,則兩手 奉長者之手。負劍辟?耳詔之,則掩口而對。
從于先生,不越路而與人言。遭先生于道,趨而進,正立拱手。先生與之言 則對,不與之言則趨而退。
從長者而上丘陵,則必鄉長者所視。登城不指,城上不呼。
將適舍,求毋固。將上堂,聲必揚。戶外有二屨,言聞則入,言不聞則不入。 將入戶,視必下。入戶奉扃,視瞻毋回;戶開亦開,戶闔亦闔;有后入者,闔而 勿遂。毋踐屨,毋?席,摳衣趨隅。必慎唯諾。
大夫士出入君門,由?右,不踐閾。 凡與客人者,每門讓于客。客至于寢門,則主人請入為席,然后出迎客。客 固辭,主人肅客而入。主人入門而右,客入門而左。主人就東階,客就西階。客 若降等,則就主人之階。主人固辭,然后客復就西階。主人與客讓登,主人先登, 客從之,拾級聚足,連步以上。上于東階則先右足,上于西階則先左足。
帷薄之外不趨,堂上不趨,執玉不趨,堂上接武,堂下布武。室中不翔,并 坐不橫肱。授立不跪,授坐不立。
凡為長者糞之禮,必加帚于箕上,以袂拘而退。其塵不及長者,以箕自鄉而 扌及之。奉席如橋衡。請席何鄉,請衽何趾。席南鄉北鄉,以西方為上;東鄉西 鄉,以南方為上。若非飲食之客,則布席,席間函丈。主人跪正席,客跪撫席而 辭。客徹重席,主人固辭。客踐席,乃坐。主人不問。客不先舉。 將即席,容毋怍。兩手摳衣去齊尺,衣毋撥,足毋蹶。先生書策琴瑟在前, 坐而遷之,戒勿越。 虛坐盡后,食坐盡前。坐必安,執爾顏。長者不及,毋亻?言。正爾容,聽 必恭。毋說。毋雷同。必則古昔,稱先王。
侍坐于先生,先生問焉,終則對。請業則起,請益則起。父召無諾,先生召 無諾,唯而起。
侍坐于所尊敬,無余席。見同等不起。燭至起,食至起,上客起。
燭不見跋。尊客之前不叱狗。讓食不唾。
侍坐于君子,君子欠伸,撰杖履,視日蚤莫,侍坐者請出矣。侍坐于君子, 君子問更端,則起而對。侍坐于君子,若有告者曰:少間,愿有復也。”則左 右屏而待。
毋側聽,毋?敫應,毋淫視,毋怠荒。游毋倨,立毋跛,坐毋箕,寢毋伏。 斂發毋{髟也},冠毋免,勞毋袒,暑毋褰裳。
侍坐于長者,履不上于堂,解屨不敢當階。就屨,跪而舉之,屏于側。鄉長 者而屨,跪而遷屨,俯而納屨。
離坐離立,毋往參焉。離立者,不出中間。男女不雜坐,不同?施枷,不同 巾櫛。不親授。嫂叔不通問,諸母不漱裳。 外言不入于?困,內言不出于?困。女子許嫁,纓,非有大故,不入其門。 姑姊妹女子,子已嫁而反,兄弟弗與同席而坐,弗與同器而食。父子不同席。
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非受幣,不交不親。故日月以告君,齊戒以告鬼 神,為酒食以召鄉黨僚友,以厚其別也。
取妻不取同姓,故買妾不知其姓則卜之。寡婦之子,非有見焉,弗與為友。
賀取妻者,曰:“某子使某,聞子有客,使某羞。貧者不以貨財為禮,老者 不以筋力為禮。
名子者不國,不以日月,不以隱疾,不以山川。男女異長,男子二十,冠而 字。父前,子名,君前,臣名。女子許嫁,笄而字。
凡進食之禮,左ゾ右?,食居人之左,羹居人之右;膾炙處外,醯醬處內, 蔥渫處末,酒漿處右,以脯修置者,左朐右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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