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金溪①民方仲永,世隸耕②。仲永生五年,未嘗識書具,忽啼求之。父異焉,借旁近與之③。即書詩四句,并自為其名。其詩以養父母、收族④為意,傳一鄉秀才觀之。自是指物作詩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觀者。邑人奇之,稍稍賓客其父⑤,或以錢幣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環謁⑦于邑人,不使學。
予聞之也久。明道中,從先人還家,于舅家見之,十二三矣。令作詩,不能稱前時之聞。又七年,還自揚州,復到舅家,問焉,曰:“泯然⑧眾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⑨,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賢于材人遠矣。卒之為眾人,則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賢也,不受之人,且為眾人。今夫不受之天,固眾人,又不受之人,得為眾人而已邪?
◇注釋 ①金溪:宋代縣名,屬江南西路撫州,治所在今江西金溪縣。②隸耕:屬于農耕人家。③借旁近與之:借附近人家的書具給他。④收族:團結同族。⑤賓客其父:用對待賓客的禮節對待他父親。此處“賓客”作動詞用。⑥乞:給,給予。⑦日扳(pān攀)仲永環謁:每天牽拉著仲永四處拜訪。扳,挽引,拉扯。⑧泯然:消失殆盡的樣子。⑨通悟:猶“通敏”,通達聰慧。
◇鑒賞
本文寫于慶歷三年(1043),是一篇因事抒感、敘議結合的散文名篇。作者借事說理,以方仲永的事件為主體,緊扣一個“傷”字展開,流露出作者對一個神童從幼年的天資聰穎到最終泯然眾人的惋惜之情,強調后天教育對成才的重要性。
文章分敘事和議論兩部分。敘事部分作者用跟蹤描寫的手法,描寫了方仲永的人生變化。方仲永出身于世代為農的家庭,幼年時天資聰穎,五歲時忽然向父母索取紙筆,便能寫出四句詩來,并知道署上自己的姓名,好像是一個無師自通的神童,而且文思敏捷,“指物作詩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觀者”。這真是有點傳奇色彩。后來其父“不使學”,十二三歲時他已名不副實,文采上開始走下坡路了,再讓他作詩,和前時之聞已經相差很遠。又過了七年,作者再到舅家,問到方仲永的情況,幼時的聰慧已經消失凈盡,已經和蕓蕓眾生沒有什么差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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