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文
烈文辟公,錫茲祉福。惠我無疆,子孫保之。無封靡于爾邦,維王其崇之。
念茲戎功,繼序其皇之。無競維人,四方其訓之。不顯維德,百辟其刑之。於乎,前王不忘!
注釋
⑴烈:光明。文:文德。辟公:諸侯。
⑵錫(cì):賜。茲:此。祉(zhǐ):福。
⑶封:大。靡:累,罪惡。
⑷崇:尊重。
⑸戎:大。
⑹序:通“敘”,業。皇:美。
⑺競:爭。維:于。
⑻訓:導。
⑼不(pī):通“丕”,大。
⑽百辟:眾諸侯。刑:通“型”,效法。
⑾前王:指周文王、周武王。
譯文
文德武功兼備的諸侯,以賜福享受助祭殊榮。
我蒙受你們無邊恩惠,子孫萬代將受用無窮。
你們治國不要造罪孽,便會受到我王的尊崇。
思念先輩創建的功業,繼承發揚無愧列祖列宗。
與人無爭與世無爭,四方悅服競相遵從。
先王之德光耀天下,諸侯效法蔚然成風。
牢記先王楷模萬世傳頌。
鑒賞
滅紂之后,周室所采取的一個鞏固政權的重要措施便是分封諸侯:“武王既勝殷,邦諸侯,班宗彝,作分器。”(《尚書·洪范》后附亡書序)孔穎達《尚書正義》對此的解釋是:“武王既已勝殷,制邦國以封有功者為諸侯;既封為國君,乃班賦宗廟彝器以賜之。”
在武王革命中助戰的諸侯受到分封,同時也享有周王室祭祀先王時助祭的政治待遇,《烈文》便是這種情況的一個記錄。《毛詩序》說:“《烈文》,成王即政,諸侯助祭也。”即政,當是周公還政于成王,成王正式掌權之時。武王滅商后二年去世,即位的成王年幼,由叔父周公攝政,平定了管叔、蔡叔、武庚的叛亂,七年后還政于成王。此時成王雖年齒漸長.但畢竟缺少政治經驗,對于他駕馭諸侯的能力,周公不免懷有隱憂,有人之所以認為《烈文》是周公所作,也許就因為此詩對諸侯具有安撫與約束的雙重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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