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合同
出租人:
承租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房屋租賃的法律及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特簽定本合同如下:
一、租賃范圍及用途
甲方同意將位于 的房屋及其設施,在 的狀態下租給乙方作為 使用,出租房屋的建筑面積總計為 平方米。
二、租賃期
租賃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及保證金
3.1雙方談定的租金為每月人民幣 元整。
3.2為確保出租房屋及其設施完好以及租賃期內相關費用之如期結算,乙方應向甲方交納相當于 個月房租共 元作為保證金。在合同期內,乙方不得將保證金沖抵租金和本合同規定的各項費用,當本租約期滿時乙方應與甲方共同清點室內設施,并付清本租約項下其應交納的所有費用后,甲方應將保證金全額無息退還給乙方。
3.3乙方交納房屋租金應每 個月支付一次。付款日期應在每(月、季、半年)
號(即 )之前。如果乙方未能按期支付房租,應付遲延支付期間的滯納金,該滯納金每日按月租金的千分之伍收取。
付款方式可選擇如下:
(1)匯至甲方指定的銀行賬號;
戶名: 開戶行:
賬號:
(2)以現金方式;
(3)以支票形式。
四、費用承擔:
4.1租賃期間房屋有關物業費由 承擔;取暖費由 承擔。
4.2電話昆曲、寬帶費、收視費、車位費由乙方支付;
4.3房屋的冷熱水、電、天燃氣消耗按每月查表實數由乙方交付。
五、出租人責任和義務:
5.1甲方謹在此聲明及保證甲方為出租房屋的合法擁有人,有合法地位出租此房屋于乙方出示相關證明。
本文來源:http://www.nvnqwx.com/gongwen/zulinhetong/46338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