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租賃LED顯示屏從事經營的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租賃物件
乙方承租甲方 LED顯示屏: 長: 米 ;寬: 米;規格型號: ;分辨率: ,用途以營業執照核準的經營范圍為準,主要經營商業廣告發布。
第二條 租賃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個月。
第三條 租金
本合同租金實行半年支付制,租金標準為人民幣__元/月,全年總計人民幣__元/年;租金支付方式為現金支付;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為 年 月 日之前,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條 甲方權利及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衛生、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并負責監督實施。
2、應按約定為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3、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4、應對乙方所租賃的LED顯示屏進行管理和維護,包括:負責LED顯示屏的安全防范和經營設施的建設及維護;管理并負責LED顯示屏的公共安全;承擔LED顯示屏所產生的用電,用水,人員操作及維修維護費用;配合乙方進行公共關系協調,糾紛調解; 。
5、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在車站所在區域內增加其他廣告媒介進行招商,或委托其他第三方公司及個人進行任何形式的廣告招商,否則甲方應以本合同租金的雙倍倍數額賠償乙方損失。
第五條 乙方權利及義務
1、必須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的相關規定進行廣告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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