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方:
法定地址:
法人代表:
乙 方:
法定地址:
法人代表: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租賃使用甲方坐落于 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租賃內容
1、租賃名稱:
2、租賃位置:
3、廣告規格:
4、廣告形式: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 年。
以甲、乙雙方就制作后的LED屏幕驗收合格并簽訂補充協議之日起算租賃期間。
第三條 權屬與維護
1、廣告牌產權屬甲方所有,乙方只擁有該廣告看板的使用權。
2、本合同項下LED屏幕由乙方負責設計,內容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的有關規定,經乙方最終確認后進行報批工作,甲方給予相關協助,協助過程中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3、乙方負責LED屏幕的維護、噴繪、安裝等具體制作施工工作,費用由乙方負擔。
4、乙方須定期對LED屏幕進行安全檢查,遇臺風、暴雨等惡劣天氣應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LED屏幕陳舊、破損的,乙方必須及時整改、修繕。因乙方管理維護不善導致LED屏幕造成人身安全及財產損失的,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5、經甲、乙雙方協定,LED屏幕安裝截止日期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屏幕正常使用。
6、在本合同項下,LED屏幕廣告發布期間內,甲方保證亮燈時間為 具體亮燈開始和結束時間會隨天氣和季節變化進行一定調整,總亮燈時間不變。如果因電源原因不亮燈,甲方應在24小時內進行修復(不可抗力除外);如果不亮燈時間連續超過兩天,則按不亮燈實際天數順延補足。
本文來源:http://www.nvnqwx.com/gongwen/zulinhetong/41554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