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雙方按政府有關法規,就甲方租賃給乙方XXX綜合樓單元及相關部分的經營管理等事宜,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通過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特簽訂本協議書。
第1條 乙方租賃甲方位于XXX時代綜合樓第 層第 單元及相關部分(簡稱“委托物業”)
第2條 租賃期限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自甲方簽定并付清XX時代綜合樓開發商(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房款及各種稅費時生效,如甲方未付清以上所指各項款項視同甲方違約,至甲方付清以上所指各項稅費款項并與開發商協商一致時生效。
第3條 甲方租賃物業由乙方日常經營及管理。
第4條 租賃費用: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房款總額的7.5%的租賃費,且必須于每月10 日前將上一月的租賃費XX元(稅后收益)轉到甲方指定的帳戶內(不足一個月的,按當月應付天數除以當月日歷天數乘以該收益計付),如逾期則乙方必須每天另外按應付租賃費的20%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第5條 本協議第4條中支付的租金所產生的現行各項稅費由乙方承擔并由乙方自行去稅務單位交納。
第6條 本協議書生效之日起,視為乙方已從甲方處獲得物業的完整使用權、并完成將委托物業的管理、使用、經營及收益權交付給乙方。
第7條 甲方在租賃期間不得占用委托物業,或以任何形式制止乙方對租賃物業的正常使用和經營管理。
第8條 租賃期間,甲方無需另行向乙方交納租賃物業的物業管理費。
第9條 租賃期間,甲方及其任何相關方應遵守乙方制定的受國家法律法規保護的酒店管理的一切規章制度,不得有任何影響酒店正常經營、管理的行為。
第10條在租賃期間,酒店裝修、翻新、設備的更換、維修、購臵費用由乙方承擔。
本文來源:http://www.nvnqwx.com/gongwen/zulinhetong/38290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