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下稱甲方) : 承租方(下稱乙方)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相關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將其擁有的門面房出租給乙方一事, 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門面描述
1、 甲方將其擁有的坐落于____ 該門面建筑面積共 ____
二、租賃房屋用途
1、乙方租賃房屋為商業門面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諾:在租賃期限內,未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并按規定報經有關部門核準,乙方不得 擅自改變門面的原有結構和用途。
三、租賃期限 本合同租賃期為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第一年租金為 半年支付一次,具體為:
2、在租賃期內,因租賃門面所產生的水、電、衛生費、物業管理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3、為保證合同的履行,乙方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支付履約保證金 約行為,本保證金由甲方不計利息全額退還乙方。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在乙方支付第一年上半年租金之日將上述房屋鑰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須保證出租給乙方的門面能夠從事商業經營。
3、租賃期滿,乙方未續租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在租賃期滿后將上述房屋鑰匙交付甲方。
六、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使用房屋,不承擔門面自然損耗的賠償責任。
2、乙方在不破壞門面原主體結構的基礎上,有權根據營業需要對上述房屋進行裝修。
3、乙方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費用、稅收、債務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4、乙方不得利用上述房屋從事非法經營及任何違法犯罪活動。
5、按本協議第四條約定支付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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