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座落面積
1-1,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座落于北京市 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
1-2,甲方將出租的房屋房型為 室 廳 衛。
1-3,甲方出租給乙方使用的該房屋建筑面積共 平方米。
二,租賃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 使用。
2-2,在租賃期限內,未事前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的使用用途。
三,租賃期限
3-1,該房屋租賃期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 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意向,雙方可在對租金期限重新協商后,簽訂新的租賃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4-1,該房屋的月租金為人民幣: 萬 仟 佰 拾 元整,租金以 方式支付。
4-2,雙方議定首期付 個月租金,押 個月押金,以后按每 個月結算一次,提前 天支付下次房租,押金不變,甲方在收到乙方租金(包括押金)后必須開具 予乙方。
五,其他費用
5-1,乙方在租賃期內實際使用的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有線電視費及 等費用應由乙方自行承擔,并按單如期繳納。
5-2,乙方應把已繳納過的單據復印件交與甲方。
六,甲方的義務
6-1,甲方需按時將房屋及附屬設施交付乙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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