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方和乙方權利與義務關系,就乙方向甲方出租核載39人的空調大客車或公交車,作為甲方村民至上江小學接送的專用車輛,本著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標的
乙方向甲方提供合同要求的空調大客車或公交車,要求一人一座位,每座位有安全帶,以按本合同規定提供接送服務。
二、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甲方按照雙方約定的付款方式,準時支付合同期限內所有租車費用給乙方。
2、甲方應指定適當位置提供給租賃車輛臨時停放,方便上落。
3、任何時候不能要求乙方從事違反《交通法》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
4、甲方因特殊原因更改或增加接送時間段或班次,需提前一個工作日書面或電話知會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并協商好相關費用之后,方能調動車輛,乙方協助操作。
5、甲方不因租賃車輛而需承擔乙方履行本合同義務過程中產生的任何交通安全責任。
乙方責任:
1、保證本專線運行方式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相關政策方面由乙方承擔解釋責任。
2、保證為租賃車輛配備具有駕駛執照和良好駕駛經驗的司機,司機為乙方員工,乙方對其司機履行本合同產生的一切后果承擔責任。
3、保證租賃車輛證件齊全,車況良好,適于營運。同時,根據雙方確定的運行方案,保證租賃車輛的安全準點,如無特殊原因,班車不得遲到、早退,如遲到、早退一次甲方有權扣除本月租車費用人民幣50元。
4、乙方不得在甲方用車期間無故停開班車,否則,停班一次甲方有權扣除本月租車費用人民幣100元(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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