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土地租賃合同協議范本1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俞慧萍 (以下簡稱乙方)
為更好搞活經濟,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將位于 土地租賃給乙方使用,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
一、租賃范圍和用途
甲方將 所屬土地約 畝的
土地出租給乙方使用(租地面積以實際丈量為準)。
租地界址 乙方租賃土地的用途為作苗圃生產經營。
二、租賃期限、租賃金額及支付辦法:
1、租賃期限為20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月 日。
2、租用該地的面積、金額:該土地面積為 畝;年租金為 /畝 ,合同期總租金為 元。
3、付款方式:租金的交納采取按年支付的方式,由乙方于每年的 壹 月叁拾日前交納給甲方。
三、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按照本協議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租賃期限內,甲方不得將該土地再次出租給第三方使用。
3、租賃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影響協議的執行。
四、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向甲方交納租金。
2、乙方在承租期間,擁有該地的使用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經營策劃。
3、租賃期限內,乙方方不得將該土地轉租給第三方使用。
4、承租期滿乙方有意續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5、在租賃期內,若政府需征用該土地,因征用產生的土地費補償費歸甲方所有,但的乙方苗木移植、補償費歸乙方所
有。
五、違約責任
1、乙方應按照約定向甲方交納租金。如逾期交納租金30以內,乙方除應補交所欠租金外還應按日向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一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90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十五的違約金。
2、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或以任何理由影響該協議的執行。否則,乙方有權拒付租金并不承擔違約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3、如果因國家政策調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雙方均可解除合同,并且不承擔違約責任
六、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及見證各執壹份,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見證方:
蓋 章: 蓋 章: 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關于土地租賃合同協議范本2
為了維護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租賃甲方土地相關事宜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土地位置、面積及用途:
甲方將 土地約 畝出租給乙方作為 經營使用。
二、租賃期限:
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大寫) 年。
三、租金計算標準及交付方法:
①租金計算標準: ,在合同期內甲方不得再提出增加租金的要求。
②租金交付方法: 。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①對乙方租賃的土地擁有所有權;
②對乙方的經營情況有監督檢查權,對乙方的破壞性、掠奪性經營有糾正制止權;
③保護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①對租賃土地享有使用權、收益權;
②對租賃土地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轉租;
③租賃期內發生的債權債務,均由乙方承擔。
六、違約責任:
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款,均視為違約,甲方違約,必須賠償違約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七、特殊規定:
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地震、洪水等),造成重大損失,由雙方協商解決相關事宜;租賃期內如遇國家征用或征收土地,土地補償款歸甲方所有,地上物補償及經營損失補償等歸乙方所有。
八、合同變更、解除及糾紛的解決辦法:
雙方當事人可以采取簽訂補充協議的方式對租賃合同進行變更或者解除,發生合同糾紛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后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關于土地租賃合同協議范本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就乙方租賃甲方土地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現簽訂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標的:租賃土地(土地性質為國有)共 畝。土地位于: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詳見附圖)
二、租賃期限:租賃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
三、租賃價款及付款辦法:每畝每年 元,共計 元,每 年交付一次。
四、租賃用途:由乙方自主使用。
五、甲方的權利義務:
1、擁有土地所有權,但不涉及乙方區域內規劃等工作。在合同期內甲方應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2、負責協調處理乙方與甲方及周邊土地的關系,以維護乙方對該地的正常使用。
3、除收取租賃費以外,不再收取任何款項。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租賃期內,擁有租賃土地的使用權。
2、按時足額向甲方交納租金。
3、合同期間如遇到國家政策變動或國家征用,乙方必須服從,合同解除。
七、特別約定
1、如乙方辦理該土地征用出讓手續,本合同所稱租賃費即作為甲方應得的土地出讓金及各種補償費,無論合同履行時間長短,辦理土地出讓征用時,乙方不再給付甲方出讓金及其它費用。
2、如乙方因需要,欲征用該土地,除土地款以外的應上交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協助辦理相關手續。
3、在租賃期內,國家或集體征用土地,乙方應無條件服從,土地補償款歸甲方,地上附屬物補償款歸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按國家規定及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4、租期屆滿,承租方有權優先簽訂續租(按當時合理價格)合同。
5、租期屆滿,如乙方不再租賃,合同終止,對于乙方投資的地上附屬物按以下方法處理:乙方投資修建的所有地上附屬物,在合同終止時雙方協商其價值,并由甲方在一月內支付價款給乙方;協商不成,由相關單位評估其價值,甲方予以接收,并在一月內一次性支付價款給乙方,評估費雙方均擔。
八、違約責任:
一方違約,由此給對方造成損失時,除向對方賠償經濟損失外,還應該按相關規定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出租方、承租方、見證機關各執一份。
出租方: 代表人:(章)
承租方: 代表人:(章)
見證機關:(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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