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贈與合同模板匯總七篇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常見的合同書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贈與合同7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贈與合同 篇1
贈與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贈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按照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達成_____________贈與協議如下:
第一條贈與標的物:_____________
第二條贈與標的物的用途
乙方接受贈與_____________后,乙方不得將受贈的出售、出租、外借或挪作他用,并應委任管理員妥善保管贈與標的物且費用自負。
第三條贈與標的物的交付時間?
甲方應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將本合同第一條所述標的物交付與乙方。
第四條合同的撤銷?
如乙方未按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受贈標的物或未履行妥善保管標的物的義務,甲方有權撤銷此贈與合同。
第五條其他規定?
乙方如欲解散協會,應根據甲方的指示處理其所受贈的標的物。
第六條其他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
贈與合同 篇2
在合同法上,合同的成立時間因為是諾成性合同或者是實踐性合同而有所不同。也就是說,如果贈與合同是諾成性合同,那么,自雙方當事人達成合意時成立;如果是實踐性合同,贈與合同應當自贈與人交付標的物時成立。 根據我國的司法實踐,贈與合同一般被視為實踐性合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28條規定:“公民之間贈與關系的成立,以贈與物的交付為準。”之所以將其確定為實踐性合同,是因為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贈與受贈人,受贈人不需要支付任何對價。贈與合同的無償性,決定了法律允許贈與人在實際交付贈與物之前反悔,因為這種反悔不會損害任何人的利益。 《合同法》規定:“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這里表明合同法將贈與合同當作一種實踐性合同加以對待處理。 這里值得注意的是,《合同法》規定:“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因此,有兩種贈與合同已經變成諾成性合同,而不再是實踐性合同,當事人事后的反悔為法律所不允許。
贈與合同 篇3
甲方(贈與方):
乙方(受贈方):
甲乙雙方以攜手合作,共同促進 公司(以下簡稱某公司)的發展,明確雙方的權益和責任為宗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之規定,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結合雙方實際,協商一致,特簽訂本《股權贈與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甲乙雙方就贈送股權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某公司的公司概況、股東及股權比例結構)
二、甲方作為某公司的股東之一,擁有某公司 %的股權,現根據《公司章程》及《股東會決議》,甲方同意將 %的股權贈與乙方,乙方愿意受贈股權并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
三、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保證對其向乙方贈與的股權享有完全獨立的權益,沒有設置任何質押,未涉及任何爭議及訴訟。
2、簽訂本協議時,甲方確保其將股權贈與乙方的議案已經某公司股東會全體股東決議同意,并形成書面決議文件。
3、本協議簽訂后 天內,甲乙雙方應到某公司所在地的工商行政部門辦理股東變更及股權變更手續,雙方均應對辦理變更登記等法律程序提供必要的協作與配合。(如果不需要到工商局辦登記,可刪掉)
4、股權變更手續辦理完成后,乙方即具有某公司 %的股份,按照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規定享受相應的股東權益。
5、乙方成為股東后,在某公司任職 ,負責某公司的經營管理, 。
四、保密義務
本協議簽訂前或簽訂后,協議生效前或協議生效后或協議終止后,不管雙方是否繼續合作,雙方均應對本協議所涉及的一切內容予以保密,如因泄密行為導致某公司或對方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五、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1、本協議的變更,必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并訂立書面變更協議。如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本協議繼續有效。
2、雙方一致同意終止本協議的履行時,須訂立書面協議,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方可生效。
3、本協議生效后,乙方如不愿與甲方繼續合作經營某公司,可將所受贈的股權以同樣的形式回贈給甲方,回贈給甲方的變更登記手續辦理完畢后,本協議即終止。
六、違約責任
1、本協議正式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直接經濟損失。
2、乙方受贈股權后,不得擅自將股權轉讓或贈與給甲方以外的第三方,否則需賠償甲方 萬違約金。
3、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七、適用的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當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權向某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協議的生效及其他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閱讀拓展:股權轉讓協議內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二條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間也好,股東與非股東間也罷為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及為了避免日后發生糾紛,均應當簽訂《股權轉讓協議》。股權轉讓協議的主要內容如下:
一、 轉讓方與受讓方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國籍等;
二、 公司簡況及股權結構;
三、 轉讓方的告知義務;
四、 股權轉讓的份額,股權轉讓價款及支付方式;
五、 股權轉讓的交割期限及方式;
六、 股東身份的取得時間約定;
七、 股權轉讓變更登記內容,實際交接手續約定;
八、 股權轉讓前后公司債權債務約定;
九、 股權轉讓的權利義務約業;
十、 違約責任;
十一、 適用法律爭議解決;
十二、 通知義務、聯系方式約定;
十三、 協議的變更、解除約定;
十四、 協議的簽署、生效;
十五、 訂閱時間、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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