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培訓個人學習總結范文一:
1月26日-27日,我很有幸代表長寧工作站參加了由資深社工專家高小帆老師教授的社工督導培訓課程。在這短短的兩天里,我收獲了大量的社工督導理論和實務的信息,使得原本只是停留在表面的概念有了系統、深入的理解,同時也引發了自己的一些感想。
首先是理論上的提升,通過這次培訓系統地梳理并聚焦了包括督導的定義、功能、目標、類型、方式、技巧和原則等理論概念,還進一步闡述了如何做好從社工到督導準備和轉變,應對被督導者的挑戰,督導的自我照顧和時間管理技巧等未涉及過的理論知識。
第二,有了理論的鋪墊,通過與老師、同學間的互動,在實務工作上也有了新的認識。可以說此次培訓最大的收獲就是在實務方面與授課內容的共鳴,雖然我們還沒有明確督導制度,但在實際中,例如帶實習生、帶新進員工、社工考評等工作其實都已經在涉及督導的角色,確實也遇到過自身有局限,或是挑戰和較勁的情況。作為督導如何去處理?通過培訓使我受到了不少啟發。假設我是一名社工督導,我還是會對自己目前的能力有所擔心,認為要勝任此職仍需要進一步的學習與實踐,然而老師也給予我們鼓勵——作為督導在選拔上肯定是先考慮了資歷和專業的,但也并不意味著個人全能,督導之上仍然需要督導。社工督導在切實了解自身的能力和優點時,也要承認自身的局限性,本著專業認同、同理心與被督導者一同探討各種突破可能性,對專業界限進行把關,發揮專業團隊的力量,最終更好的保護案主的最佳利益。在從社工到督導的轉變中,不僅要求社工督導自身不斷在專業和實踐方面的努力,以能力模式督導來獲得同工的認可,也需要機構在行政、教育(專業、學歷)等方面加以支持。
第三,對督導制度建立上的思考。督導制度的建立和督導人才的培養是保證社工服務質量與成效的必要環節,也是社工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社工督導是有其他類型的督導不可取代的重要性,特別是在實務工作方面。隨著機構的發展,我們也有需要將督導制度的建立提到議事日程上來。在我們機構中,有部分是工作五年以上的一線社工,應該是可以從這些資深社工中挖掘一批人才作為督導培養。而建立起督導制度則需要規范一系列標準:如準入條件(包括學歷、專業資質、工作年限、曾獲表彰等)、督導責任制(被督導人數、督導內容、目標與反饋)、倫理守則、評估與晉級制度等,這同時也涉及到社工督導本身工作量的問題,我認為應當要有所減少。在區層面,由于工作站站長越來越多的承擔起行政的工作,督導應當負責專業方面的工作,有專業副站長的可以作為區站的總督導,區劃分可為若干個片,每片產生1名社工督導,被督導社工不宜超過8名。總社層面可聘請專業督導和跨領域督導,與機構的業務部門一同對區級社工督導進行評估和督導。機構內部也應當成立培訓部門,承擔對社工和督導的各類培訓和交流學習,形成機構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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