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生育目標管理責任書1: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福建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及省、市各級政府的決策部署,著力統籌解決人口問題,深入實施“生育文明、幸福家庭”促進計劃,大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質,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營造良好的人口環境。**鎮黨委、政府向各村下達20**年度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責任書。
一、責任內容
1、堅持計劃生育基本國策,堅持黨政一把手親自抓、負總責,堅持計劃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確保責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實到位、獎懲到位。
2、圍繞“婚育新風進萬家”,繼續加強新型人口文化建設,結合重大節假日、紀念日積極開展群眾喜聞樂見的宣傳倡導活動,傳播婚育文明新風尚,創造良好的人口輿論環境。
3、圍繞“衛生計生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和“提高流動人口家庭發展能力促進流動人口社會融合”的思路,不斷創新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方式,提升服務管理水平和能力。
4、推進計劃生育家庭民生建設,進一步完善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政策體系,結合本地的實際情況制定出臺有效的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政策,做好計劃生育貧困家庭特別是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扶助工作,讓計劃生育家庭得到更多實惠。
5、持續深化計生依法行政。
6、大力開展免費孕前優生健康檢查工作,降低出生缺陷發生率。
7、加大出生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力度。
8、把人口信息化建設作為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加大對信息化建設的投入,加強部門人口信息資源共享,強化政務外網“村村通”和泉州雙查實時在線管理平臺應用。
9、加強計生協會工作,充分的揮計生協會作用,繼續開展計生協會“四聯創”活動,大力推進生育關懷活動,進一步加強流動人口計生協會建設。
10、以轉變職能為核心,扎實做好衛生計生機構改革工作,保持基層計劃生育隊伍的基本穩定,確保各項工作平穩過渡、有序銜接。
二、目標管理辦法
1、村黨支部、村委會要切實加強本村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的領導和經常性的自查自糾。對本村履行計劃生育情況每年進行1至2次自我檢查評估。
2、制定規范村級獎懲措施,村主要領導、包片干部、計生管理員對村計劃生育工作指導、督查不力,情況不明,數字不實的要承擔責任,視情節輕重給予黨、政紀處分和經濟處罰;對完成責任目標任務好的要給予表彰、獎勵。
3、嚴格按照《中共南安市委、南安市人民政府關于貫徹,福建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責任考核獎懲辦法(試行)產實施意見》(南委{20**}46號)要求,健全完善計生離任審計移交、責任追蹤考核和“一票否決”制度。責任書規定的任務不受班子換屆和領導變動的影響,村干部變動必須做好交接工作,并視本目標責任的完成情況實行追蹤獎懲。
本文來源:http://www.nvnqwx.com/gongwen/shuxin/40045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