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領導:
我是湖北籍的江西退役兵,在南昌工作,生活已五年有余,二00七年5月至8月在z廣場沙灘,和另一位朋友合伙投資12萬元開始了我們人生的第一次創業。
我屬于年輕一代,有著積極的創新意識,善于發現新的商機,善于在老項目上走出新路子。
二00七年4月份我看中了z廣場江邊上沙灘的空地,經過一定的市場分析和調查之后,感覺這塊地有很大的開發價值。當即就寫了申請報告和經營方案交予z廣場管理處,z廣場管理處也覺得是一個不錯的想法。管理處也還出于另外一個考慮(因為z廣場這段水域平均每年游泳溺水身亡的人數均在8個以上)管理處的楊主任指定我們在事故的多發段經營,形成一個防護圈,做圍欄、做嚴禁下水的告示牌,安排專職人看護,等一系列措施,減少事故率。又報管委會領導審批。
一個星期后,z廣場管理處的楊主任正式通知我們可以經營,還給我們看了管委會下發的可以經營的書面文字。并與我們簽定了長期的租賃合同。后來還給我們開具了一份證明如下:“沙灘經營啤酒花園項目,經書面上報紅谷灘新區管委會后,紅谷灘新區管委會分管領導吳主任口頭回復:經請示余書記同意他們在沙灘經營啤酒花園項目。
特此證明 z廣場管理處”
出于對政府鼓勵創新、創業政策和對市領導為民辦實事的勤政作風的信任,我們一頭就扎進了商海里。
經過這三個月的時間,我們沒有辜負管委會的一些領導對我們的關愛。我們把一個垃圾叢生,荒涼的一塊沙灘變成現在z廣場夜色中的一個休閑小站。在顧客和朋友的贊許聲中我也為這個創意感到自豪。
但是后來發生的事就讓我們有點無力招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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