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報告是審計工作情況的全面總結匯報,說明審計工作的結果。以下為大家分享的是2016最新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報告范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按照市委組織部的委托和我局今年的審計計劃,依據市紀委、市委組織部和市審計局聯合下發的《關于對全市鄉局級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實施意見》的有關規定,我局派出審計組,于2006年10月9日至10月19日對街道黨工委書記某同志的任期經濟責任進行了審計。審計工作得到某同志和街道領導及有關同志的積極配合,工作進展順利,現將審計結果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街道是市政府下屬的局級建制行政機關,共有16個編制,實有16人,其中行政編12個、工勤編1個,事業編3個。退休8人,提前離崗2人;內設3個科室。某同志任該街道黨工委書記并主管財務工作。本次審計的時間范圍為2003年11月至2006年8月,資產和債權、債務的變化情況系用2003年年末數字與2006年8月末的數字相比較。
街道和某同志對提供的與審計有關的會計資料和其他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可靠性作出了承諾。
為了不影響被審計單位的正常工作秩序并保證審計質量,本次審計采取了報送審計與就地審計相結合的方式。在審計開始前,進行了審前調查,對審計有關事項進行了公示,召開了被審計單位中層以上干部(含直屬基層單位領導)參加的座談會,設立了監督和聯系電話,認真聽取和審計了有關方面的情況。審計中嚴格執行《審計機關審計項目質量控制辦法(試行)》和《某市黨政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操作規程》,除正常財務資料以外,還查閱并采用了被審計單位相關年度的工作總結等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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