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離任審計報告是審計人員根據審計準則的要求,在實施了必要的審計程序后出具的,對法定代表人任職期間經濟責任的履行情況做出審計評價并提出審計建議的一種書面文件。
離任審計報告是全面總結離任經濟責任審計過程和結果的文件,它具有證明效力,是解除離任法定代表人在其任職期間應承擔的經濟責任、證明其經濟責任履行情況的重要參考,同時也是被審計單位改進工作、提高經濟效益、做出經營決策的依據。
特點
離任審計報告是特定目的的審計報告,與一般的財務會計審計報告相比,具有以下特點:
離任審計報告的使用范圍相對較窄,一般只提交給委托人、法定代表人以及法規規定的有關部門,不對外公開。
離任審計的審計報告一般是非標準、長式審計報告。
離任審計報告的內容往往是綜合性的。離任審計所涉及的范圍較廣,是一項綜合性審計。離任審計內容包括財務責任審計、管理責任審計、法紀責任審計和社會責任審計,因此在離任審計報告中既有一般財務報表審計應包括的內容,又有對法定代表人應承擔的管理責任、法紀責任等方面的評價。
內容
導語部分
其內容包括:①稱呼:即主送機關名稱。②審計依據:如某文件號。③審計時間及審計對象。一般來說,導語部分應簡明扼要,文字不宜過多,百多字即可。
例(導語部分示范):市委組織部:
根據“X組審函(1998)X號”通知,我局派出審計組于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對某某(單位名稱)原任法人代表(姓名)同志x年x月至x年x月任期內的經濟責任,依據所在單位提供的相關資料進行了就地審計。現將審計情況報告如下:
本文來源:http://www.nvnqwx.com/gongwen/shenjibaogao/10536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