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是需要離職證明,那么你有沒有想過為什么呢?下面就讓小編來為你解答一下吧。
一:你原單位沒有給你繳納社會保險有沒有簽訂合同呢?
新單位要的是你跟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證明——離職證明。否則無法證明你和原單位沒有勞動關系,他會害怕和你簽合同給你交保險的時候會出現問題。
二:跟你解釋一下新單位問你要離職證明的原因:
一個新員工入職,正常的手續是先跟你簽訂勞動合同,然后他拿著勞動合同去社會保障部門給你辦理保險。若員工之前有工作經驗就有一個問題,如果你和原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對方到社會保障部門辦過手續,那么你必須要有與其解除了勞動合同關系的單據,你新的單位才能給你辦起來手續,尤其是保險,若你原單位的保險未停,新單位無法給你繳納保險。
你現在的問題是若你原單位與你簽訂了勞動合同,但是其未將你的勞動合同交到社會保障所去給你辦保險,那么你們之間的勞動合同有可能還在你原單位,若你現在和新單位又簽合同,那么從法律上來說的話,你原單位若想告你違約就有證據了,因為你無法提供你們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據.但是!這里你的原單位是不會敢告你的,因為他首先存在違規,他未給你繳納保險,這就是違反勞動法。不過雖然這么說,對于你新單位來說,他只憑你一面之詞說是從原單位離職了,他怕冒風險,到時候勞動合同重簽和交保險,萬一你是騙他的,他可能保險辦理時有問題,勞動合同又簽了可能會有連帶責任,所以他問你要確定你和原單位脫離勞動雇傭關系的證明,即離職證明,這個才能證明你們之間的確不存在任何關系,勞務糾紛,這是為你新單位給你辦手續免除責任和后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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