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培訓機構,以學歷教育或成人繼續教育為目的的教育培訓機構需要有場地的要求及師資的要求,需要教育主管部門給予認證并且取得社會力量辦學資格方可營業,其培訓課程價格需要核算并報教育部門批準,增加課程或改變收費需要向教育部門申請并獲得批準后才可改變。
【目錄】
第一部分 培訓機構項目總論
總論作為可行性研究報告的首要部分,要綜合敘述研究報告中各部分的主要問題和研究結論,并對項目的可行與否提出最終建議,為可行性研究的審批提供方便。
一、培訓機構項目概況
(一)項目名稱
(二)項目承辦單位
(三)可行性研究工作承擔單位
(四)項目可行性研究依據
本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依據如下: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
3.《國務院關于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國發(2004)20號 ;
4.《產業結構調整目錄2011版》;
5.《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發展規劃》;
6.《建設項目經濟評價方法與參數(第三版)》,國家發展與改革委員會2006
年審核批準施行;
7.《投資項目可行性研究指南》,國家發展與改革委員會2002年
8. 企業投資決議;
9. ……;
10. 地方出臺的相關投資法律法規等。
(五)項目建設內容、規模、目標
(六)項目建設地點
二、培訓機構項目可行性研究主要結論
在可行性研究中,對項目的產品銷售、原料供應、政策保障、技術方案、資金總額及籌措、項目的財務效益和國民經濟、社會效益等重大問題,都應得出明確的結論,主要包括:
(一)項目產品市場前景
(二)項目原料供應問題
(三)項目政策保障問題
(四)項目資金保障問題
(五)項目組織保障問題
(六)項目技術保障問題
(七)項目人力保障問題
(八)項目風險控制問題
(九)項目財務效益結論
(十)項目社會效益結論
(十一)項目可行性綜合評價
本文來源:http://www.nvnqwx.com/gongwen/kexingxingyanjiubaogao/25571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