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一、 活動目的及意義
1.積極響應上級關于建設社會主義法治社會的號召,我校開展 大學校園模擬法庭活動,在廣大大學生中間傳播法律正義精神,倡導程序公正理念,提高大學生的法律信仰;
2.通過模擬法庭的活動,使廣大師生了解法庭審理案件的整個流程,加強他們對法律的興趣和對身邊人事的關心,也使他們更加自覺地學法用法護法,做社會主義法治公民;
3.為大學生營造一個法治校園的學習和生活氛圍,提升我校社團活動的質量,豐富我校大學生的課余文化生活,增強同學們參與社團活動的積極性,同時做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
4.將模擬法庭的活動看作教育改革的一個新的場地和機會,讓大學生們學以致用,培養他們的創新精神及實務操作能力、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和團結協作能力,提高他們的綜合素養;
5.在模擬法庭活動開展的過程中,可以切實增強我校各社團組織之間,同學老師之間的友好關系,同時向外界社會樹立我校良好的社會形象,擴大我校的影響力。
二、 活動內容及主題
中國藥科大學國際醫藥商學院分團委在上級組織與老師的指導下,積極響應上級相關號召,計劃于2009年11月下旬開展校園模擬法庭活動,此次活動面向全校師生,但參賽選手從國際醫藥商學院大一和大二的同學中選拔,初定分三晚進行四場比賽。
此次模擬法庭活動旨在廣大師生中弘揚學法、懂法、用法、護法的社會風尚,營造積極向上、文明有序的校園文化氛圍,同時培養我校大學生學以致用、勤于思考、勇于創新的做事態度,充分鍛煉其綜合素質,為建設社會主義法治社會作出應有的貢獻。
三、活動前期準備
1.11月10日至14日,分團委內部成員召開會議,制定詳細活動計劃與明確責任分工(成立策劃組、宣傳組、聯絡組、外聯組及后勤組),進行一系列初步準備工作;
2.11月15日召開商學院大一大二團支書會議,通知其活動相關事宜,要求其每專業選拔出11人(包括領隊一人和律師團十人)組成共五支隊伍參加比賽,其中每個專業選出的隊伍都須同時包含大一大二的同學,參賽選手的名單于18日前上交;
3.。11月16日至20日,聯絡組聯系有法學背景的老師進行法庭具體相關流程的咨詢并確定法庭上所辯案例,同時通過老師聯系研究生8人(其中5人作為每支隊伍的法律指導,三人擔任每場的專業評審);
4.11月16日至22日,宣傳組根據確定的'比賽案例將案例簡單表演出來用DV拍攝(時長2分鐘左右),于每場比賽開始前播放作為案例簡介;
5.11月20至22日,后勤組根據各組反映的狀況購買和借用活動所需物品;
6.11月10日至20日,外聯組展開相應的外聯活動。
四、賽程及賽制安排
1.賽程安排
(注:對各隊進行編號,由各領隊代表各隊抽簽,抽出兩支隊伍進行預賽,預賽勝出的隊伍和剩余三支隊伍進入復賽,兩場復賽采用淘汰制,勝出的兩支隊伍進入最終的決賽)
2.賽制安排
(1)參賽資格與隊伍組成
① 參賽隊伍與參賽隊員資格
本次比賽的參賽隊是由國際醫藥商學院08和09級同學組成,以專業為單位,共組成市場營銷、國貿、藥事法規、工商管理、經濟學五支參賽隊伍。
②隊伍組成與挑選
每一參賽隊伍應包含成員11名,其中包括領隊1名。領隊對外代表該隊并負責與分團委聯絡相關賽務。由國際醫藥商學院的研究生擔任各隊的指導老師,參賽隊伍一經分團委確定,其隊員不得更換。 ③指導與咨詢
本比賽所有相關賽務,包括案件分析,課題研究、書狀撰寫以及言詞辯論,皆應由參賽隊員單獨或合作完成。
參賽隊員可以接受指導老師以及其它人員的指導。指導老師的指導可以包括為參賽隊員講解有關的法律基本知識,提供有關的資料和訓練辯論技巧。但案件的分析,法律意見的形成,法律書狀的撰寫和出庭比賽必須由參賽隊員獨立完成。
參賽隊伍也可運用圖書館,網絡或其它渠道進行相關資源的搜尋與運用,但不得抄襲或剽竊。如有違反學術規范的抄襲行為,有關參賽隊的資格將被取消。
(2)評審
評審團分為專業評審團和大眾評審團,專業評審團由藥事法規教研室的老師或者商學院藥事法規研究生組成,人數4至6人。大眾評審團一部分為由分團委邀請的院學生會,院科協以及春蕾的嘉賓組成,一部分由報名隨機選中的同學組成,整個評審團共15人左右。
各隊的指導老師不得擔任本隊比賽時的評審。
任何參賽隊不得為本隊或其他隊的勝負以任何形式向擔任評審
的人士施加影響。如有發現有上述行為者,有關參賽隊在該場賽事中的成績為0分
(3)比賽題目
①出題
比賽以醫藥糾紛案件為主題,由分團委邀請國際醫藥商學院藥事法規專業教研室的老師和商學院研究生編寫 。
② 題目的修正
各參賽隊伍對于比賽題目中的事實如有不明之處,請向分團委澄清或要求對題目進行修正。
③ 題目修正的回復
分團委如確認必須澄清或修正題目時,將修正內容正式通知各隊領隊,修正后的內容為正式比賽的依據。
(4)書狀
① 書狀的提交期限、份數與交換
書狀應于開始比賽前的規定時間內提交,遲交者或未提交者依罰則相關規定處理。
各隊應提交原告方與被告方電子版書狀至分團委,以備書狀評審及言詞辯論所需。分團委以電子郵件方式代為交換各場比賽雙方之書狀。
② 書狀格式
字形應使用仿宋GB2312,字體大小為四號,行距以一倍寬為標準, 封面需注明"專業"與公訴方,辯護方。
本文來源:http://www.nvnqwx.com/gongwen/jihuashu/190130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