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支持____________國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買方”)同中國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賣方”)簽訂中國出口的資本商品、專有技術和有關勞務的貿易合同(以下簡稱“合同”),應“買方”的要求,中國銀行____________分行同意提供貸款,為上述合同的執行向買方融通部分資金。為此,以買方(以下簡稱“借款人”)為一方,以中國銀行____________分行(以下簡稱“貸款人”)為另一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地點)簽訂本貸款合同(以下簡稱“合同”)。
第一條 定義
一、“貸款”: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所承擔的貸款金額和責任。
二、“提款”: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憑借款人通過其指定銀行發來的提款電報,通知提款用以向賣方支付貸款的金額。
三、“承擔期”:自本合同簽字日起,至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貸款使用截止日為止的期間。
四、“計息期”:
1.自第一次提款日起,即自貸款帳戶的一次被借記之日起,每六個月的期間為一個計算期;
2.每一個計息期的末日應與第一次提款日同日;
3.如該期末日無同日,即為該月之最后營業日;
4.如同日不是營業日,即順延至繼后的營業日;
5.如繼后營業日跨入下月,即倒溯至前一個營業日。
五、“付息日”:每個計息期的末日為借款人付息之日,按實有天數支付的該期利息。
六、“還款日”:自承擔期終止日起,三個月以后的第一個付息日開始的,連續____________個付息日,為借款人分期還款之日。
七、“美元”u?s?¥:可以自由劃撥和自由兌換的美利堅合眾國的法償貨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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