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分享的局長辦公會會議總結2017,供大家閱讀與參考。
篇一:局長辦公會會議總結2017
日前,在江蘇省宿遷市沭陽縣房產辦證大廳,章先生僅用了1個多小時就辦完了產權登記相關材料的申報審查手續,而在這之前,他已為辦證一事跑了兩個多月。大廳工作人員張歡說:該戶產權證辦理能夠如此迅速,完全得益于縣住房城鄉建設局新近出臺的一份局長辦公會議紀要。
章先生是美好家園小區項目拆遷戶,當初的拆遷協議簽訂者為其父。全家住上新房不久,其父因病去世,家人協商同意由章先生繼承房屋產權并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根據房地產登記相關規定,繼承房屋需辦理產權變更登記必須經公證部門公證后方可辦理,而公證部門則以該房沒有經過辦證確權,不符合公證條件為由拒絕為章先生辦理協議更名公證手續。章先生又找到縣房屋拆遷部門,希望對原拆遷協議進行更改。而拆遷部門又認為該戶房屋已拆遷多年,早已安置了新房,對該戶的補償安置義務已經履行完畢,數年之后再對原始協議進行更名不符合程序,且超出職能范疇,不同意更改。章先生一家的產權證辦理陷入了“轉圈推磨”的窘境。
問題反映到縣住房城鄉建設局,局領導通過調查了解,認為該戶反映的“辦證難”一事屬實,但情況特殊,此類問題在拆遷安置群體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近年來,由于種種原因,類似章先生這樣因協議簽訂當事人在協議簽訂后去世,或因協議簽訂時出現產權人姓名錯簽、他人代簽、書寫筆誤、多人簽名需要重新析產等各種情況,給后期產權證辦理帶來不便等現象占有一定比例,由于缺少有效的政策依據和操作方法,在拆遷戶后期進行更改、更正時,工作人怕擔責任,不敢辦理,甚至出現部門之間相互推諉現象,讓拆遷戶無所適從,形成來來去去的“轉圈推磨”。“辦證難”苦了群眾。
為從根本上解決這個問題,實現惠民便民的目的,該局本著實事求是、化解矛盾、暢通渠道的原則,決定在不違背國家政策法規的前提下,對在過去協議簽訂和拆遷安置過程中需要變更、修正的15種現象進行了調查梳理,并在局長辦公會議上形成了《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簽名變更工作會辦紀要》,界定工作范圍,明確職能分工,允許對不能履行正常安置結算和產權辦證的拆遷協議進行必要的調整或更改。
紀要明確要求在協議履行完成之前由拆遷部門更改,協議履行完畢之后一律由房管部門審核把關,實事求是給予一次性更改到位,最大限度地方便群眾,不再讓拆遷戶因為辦證問題“轉圈推磨”。
紀要的下發,徹底解決了長期以來特殊群體辦證難的“政策梗阻”問題,據統計,僅8月份,該縣就為特殊情況更改協議信息的拆遷戶辦理產權證13份。群眾說,人性化服務給該局樹立了為民服務的政府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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