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項目開工前,監理人員應參加由建設單位主持召開的第一次工地會議。監理人員可以協助建設單位主持。
第一次工地會議包括以下內容:
1、建設單位、承包單位和監理單位分別介紹各自駐現場的組織機構、人員極其分工;
2、建設單位根據委托監理合同宣布對總監理工程師的授權;
3、建設單位介紹工程開工準備情況;
4、承包單位介紹施工準備情況;
5、建設單位和總監理工程師對施工準備情況提出意見和要求;
6、總監理工程師介紹監理規劃的主要內容,向承包單位進行監理工作交底;
7、研究確定各方在施工過程中參加工地例會的主要人員,召開工地例會的周期、地點及主要議題。
第一次工地會議紀要由項目監理機構負責起草,并經與會各方
代表會簽,項目總監理工程師簽發。
一、會議記錄的含義、作用和特點
(一)會議記錄的含義
會議記錄是由會議組織者指定專人,如實、準確地記錄會議的組織情況和會議內容的一種機關應用性文書。會議記錄一般用于比較重要的會議或正式的會議,它要求真實、全面地反映會議的本來面貌。
(二)會議記錄的作用
會議記錄的特點體現在三個方面:
1.依據作用
會議記錄忠實地記錄了會議的全貌。會議精神、會議形成的決定和決議、會議對重大問題作出的安排,如果在會議后期需要形成文件,要以會議記錄為依據;如果不形成文件,與會者在會后傳達貫徹會議精神和決定是否準確,也要以會議記錄為依據進行檢驗。
2.素材作用
會議進行過程中連續編發的會議簡報,以及會議后期制作的會議紀要,都要以會議記錄為重要素材。會議簡報和會議紀要可以對會議記錄進行一定的綜合、提要,但不得對會議記錄所確認的內容進行歪曲和纂改。可以說,會議記錄是形成會議簡報和會議紀要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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