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朔州市環保局2017年全市危險廢物管理工作會議召開。各縣區環保局分管領導、科室負責人及具體工作人員,各產廢企業環保負責人等共計123人參加了此次會議。
這是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新修訂的《國家危險廢物名錄》和《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指標體系》發布以來,該局第一次開展關于危險廢物管理方面的培訓。
培訓的主要任務是使相關單位及企業全面了解危險廢物管理政策框架,解讀新版危險廢物名錄和新指標體系的相關內容,以及有針對性地介紹產生、經營危廢的單位規范化管理及記錄和報告經營情況指南的主要內容。
會議強調了全市危險廢物環境管理的重要性、責任感和緊迫感,鼓勵相關單位要堅定信心,全力以赴,全面提升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工作水平;邀請省固體廢物管理中心專家有針對性地對參會人員進行授課;全面安排部署了2017年度危廢規范化管理工作并提出了具體工作要求。
閱讀拓展》危險廢物有哪些?
根據《國家危險廢物名錄》的定義危險廢物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固體廢物和液態廢物,列入本名錄:
(一)具有腐蝕性、毒性、易燃性、反應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種或者幾種危險特性的。
(二)不排除具有危險特性,可能對環境或者人體健康造成有害影響,需要按照危險廢物進行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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