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經營權與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工作方案范文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授權國務院在北京市大興區等232個試點縣(市、區)、市等59個試點縣(市、區)行政區域分別暫時調整實施有關法律規定的決定》精神,被授權開展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抵押貸款試點,被授權開展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為積極穩妥推進我省上述各試點縣(市、區)的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以下統稱“兩權”)抵押貸款試點工作,按照國務院《關于開展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的指導意見》和中國人民銀行等部委《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抵押貸款試點暫行辦法》、《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暫行辦法》要求,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和基本原則
(一)總體目標。
⒈“兩權”試點工作基礎條件完備。各試點縣(市、區)涉及“兩權”確權、登記、頒證、流轉、價值評估、交易等相關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建設工作基本完成;農村承包土地確權頒證登記率達到100%,農民住房及所占宅基地確權頒證登記率達到80%以上;農村產權交易中心全面掛牌運作,所轄95%以上的鄉鎮建成農村產權交易信息服務站。
⒉“兩權”抵押貸款風險緩釋補償機制健全。各試點縣(市、區)政府承諾的'“兩權”抵押貸款風險補償基金足額到位,利息補貼、利用政府性擔保公司、農村產權交易平臺提供擔保和加快完善農業保險政策等配套措施積極跟進、保障有力,增信作用明顯。
⒊“兩權”抵押貸款業務有序發展。各試點縣(市、區)“兩權”抵押貸款有序推進,貸款年增長率不低于一般涉農貸款年增長率,貸款不良率不高于一般涉農貸款不良率。
(二)基本原則。
⒈依法有序。堅持于法有據,遵守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發〔2015〕45號文件要求,先限定在批準范圍內開展,待試點積累經驗后再穩步推廣。
⒉自主自愿。尊重農民意愿,自主申請,自愿抵押,抵押僅限于流轉期內的收益。金融機構在財務可持續基礎上,自主開展“兩權”抵押貸款業務。
⒊穩妥推進。在維護農民合法權益前提下,妥善處理好農民、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金融機構、政府之間的關系,慎重穩妥推進“兩權”抵押、擔保、轉讓試點工作。
⒋風險可控。堅守土地公有制性質不改變、耕地紅線不突破、農民利益不受損的底線。完善確權登記頒證、流轉平臺搭建、風險補償和抵押物處置機制等配套政策,防范、控制和化解風險,確保試點工作順利平穩實施。
二、工作步驟和時間安排
(一)完善基礎。主要完成工作機制及工作專班的組建、試點方案和基礎性制度的制定、“兩權”確權登記頒證等工作。2016年3月底前,各試點縣(市、區)要完成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制定,并報省試點工作小組備案;地方法人金融機構要完成“兩權”抵押貸款信貸管理辦法與操作流程的制定,并報當地人民銀行分支行備案。各試點縣(市、區)要完善相關基礎性制度,落實工作資金,力爭2016年底完成“兩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2016年6月末,省試點工作小組辦公室對第一階段工作組織檢查驗收。
(二)全面實施。主要完成“兩權”抵押貸款業務和相關保險產品的發展、“兩權”流轉交易平臺建設、風險緩釋補償機制建設和激勵措施落實等工作。2016年底前,各試點縣(市、區)要完成“兩權”流轉交易信息平臺建設工作,建立健全相關風險緩釋補償機制,所需配套資金歸集到位,同時落實財稅、金融監管等激勵措施。試點期間,省試點工作小組辦公室要對各地試點工作不定期地開展巡回指導和督查,并召開1-2次推進會,部署下一步推進措施。
(三)總結驗收。主要完成“兩權”抵押貸款試點現場評估驗收、總結匯報等工作。2017年1月上旬,各試點縣(市、區)要對試點工作進行系統總結并將有關情況報上級人民政府和人行武漢分行。省試點工作小組辦公室對各試點縣(市、區)試點工作情況開展現場評估驗收和全面總結,并于2017年1月底前報國家“兩權”抵押貸款試點指導小組。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要求
(一)建立健全“兩權”基礎制度,加快推進“兩權”綜合信息平臺建設。一是建立健全農村“兩權”確權登記頒證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搭建農村“兩權”登記管理服務平臺。各試點縣(市、區)要制訂農村承包土地和農民住房及宅基地管理制度,加快相關權屬的確認工作,依法依規開展登記、頒證。要建立省、市、縣互聯互通的農村“兩權”及宅基地使用權登記管理服務平臺,并以縣級數據庫為基礎建立省統一的農村承包土地和農民住房及宅基地確權登記頒證數據庫和登記管理業務系統。二是建立健全農村“兩權”流轉交易管理制度,搭建農村產權流轉交易服務平臺。各試點縣(市、區)要制訂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農民住房財產權流轉交易管理辦法,明確“兩權”流轉交易的條件、流程等,制訂統一規范的流轉交易格式合同文本,指導流轉交易合同簽訂,規范流轉交易行為。按照《省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建設實施方案》要求,建設縣級農村綜合產權流轉交易中心,為農村“兩權”流轉交易提供綜合性服務。三是健全農村“兩權”價值交易評估制度,建立農村產權價值交易配套評估體系。各試點縣(市、區)要制訂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農民住房所有權和宅基地使用權價值評估工作指引,鼓勵有條件的縣(市、區)組建專業性強的農村產權價值評估機構,規范化開展農村產權價值評估工作。四是建立健全農村“兩權”流轉交易信息發布管理制度,搭建農村產權流轉交易信息發布平臺。各試點縣(市、區)要重點引導鄉鎮建立農村產權流轉交易信息服務站,及時收集、發布村組農村產權流轉交易信息,并與縣級農村綜合產權流轉交易平臺對接。(責任單位:省農業廳、省國土資源廳、省住建廳、省發展改革委、省林業廳、省政府金融辦、省政府法制辦,各試點縣〈市、區〉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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