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工作方案2016
2016年各地進行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工作,那么,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分享的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工作方案2016,供大家閱讀參考。
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工作方案2016一
各單位、社區:
根據國務院《關于開展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的通知》(國發〔2015〕34號)、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做好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的通知》(川府發〔2015〕54號)和市人民政府《關于組織開展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工作的通知》(達市府發〔2015〕39號)、通川區人民政府《關于開展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工作的通知》(通區府發[2016]2號)文件要求,現就做好我委農業普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普查的目的意義
農業普查是全面了解“三農”發展變化情況的重大國情國力調查。組織開展我委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查清農業、農村、農民基本情況,掌握農村土地流轉、農業生產、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農業規?;彤a業化等新情況,反映農村發展新面貌和農村新變化,對科學制定“三農”新政策,促進農業健康、安全、可持續發展,實現“加快建設新通川,率先全面達小康”戰略目標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普查對象和范圍
按照國務院和省、市、區政府文件精神,本次農業普查對象:轄區內的農村住戶(包括農村農業生產經營戶和其它住戶)、城鎮農業生產經營戶、農業生產經營單位和社區居民委員會、管委會。
普查范圍:蓮花湖管委會境內所有農作物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和農林牧漁服務業。
三、普查內容和時間
普查內容:農業從業者基本情況,農業土地利用與流轉情況,農業生產與結構情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與農業規?;a業化發展情況,新農村建設情況,農村人居環境與農民生活方式變化情況。
普查時間:普查標準時點為2016年12月31日,時期資料為2016年度。
四、普查的組織實施
為確保普查工作順利開展,管委會專門成立鎮農業普查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和領導我委農業普查工作,協調解決普查中的重大問題。各社區、有關部門要按照管委會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協作、各方共同參與的原則,突出重點,優化方式,統一組織,創新手段,認真做好普查的宣傳動員和組織實施工作。
各社區要設立相應的農業普查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在管委會農普辦的指導下開展工作,認真做好本地區農業普查的組織實施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要充分認識到做好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的重要性。當前,隨著經濟社會發展,農村改革與發展進入了新階段,“三農”工作面臨著新形勢、新任務,對詳實、全面、準確的統計數據提出更加迫切的需求。同時,要更加清醒地認識到做好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的艱巨性,與其他普查相比,農業普查對象范圍廣、指標繁雜、調查成本高;農民文化程度普遍不高,調查配合度較低,普查取得真實數據難度更大。因此,各社區及各部門一定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將其納入本社區、本單位重要議事日程,精心組織,確保普查工作取得成效。
(二)堅持依法普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全國農業普查條例》,在普查期間,管委會普查辦將組織實施轄區執法檢查活動,受理普查的違法違紀行為的舉報、轉辦、督辦案件。確保普查工作順利開展,保證普查數據質量。嚴格執行統計資料保密制度,普查取得農戶和單位資料,不得作為任何單位和部門對普查對象實施考核、獎懲的依據。
(三)運用現代技術。廣泛使用智能手持電子數據采集設備,準確測量主要農作物的時空分布,查清現代農業生產設施狀況,建立普查數據聯網直報系統,提高普查工作信息化水平和效率,減輕基層普查人員工作負擔。
(四)加強宣傳引導。認真做好普查宣傳的策劃和組織工作,主動向管委會宣傳部門提供情況。要通過社區公示欄、廣播、宣傳標語、互聯網等方式,廣泛深入宣傳普查的重要意義和要求,大力宣傳普查工作中涌現出的典型事跡,報道違法違紀案件查處情況,引導廣大普查對象依法配合普查,教育廣大普查人員依法開展普查,為普查工作順利實施創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工作方案2016二
各村(社區)、街道各有關部門:
按照《國務院關于開展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的通知》(國發〔2015〕34號)、《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做好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工作的通知》(川府發〔2015〕54號)、《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做好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工作的通知》(成府發〔2016〕2號)和《青白江區人民政府關于做好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工作的通知》(青府發〔2016〕11號)要求,為做好紅陽街道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工作,特制定紅陽街道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工作方案。
一、普查對象和范圍
(一)普查對象。在紅陽街道行政區域內的農村住戶(包括農村農業生產經營戶和其他住戶)、城鎮農業生產經營戶、農業生產經營單位、村民委員會。
(二)普查行業范圍。農作物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和農林牧漁服務業。
二、普查內容和時間
(一)普查內容。農業從業者基本情況;農業土地利用與流轉情況;農業生產與結構情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與農業規?;a業化發展情況;新農村建設情況;農村人居環境與農民生活方式變化情況。
(二)普查時間。普查標準時間為2016年12月31日,時期資料為2016年度資料。
三、普查的組織和實施
各村(社區)、街道各部門要按照“街道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協作、村(社區)分級負責、各方共同參與”的原則,認真做好紅陽街道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宣傳動員和組織實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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