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的拆除工作方案
強制的拆除工作方案(一)
為遏制違法建設行為,維護良好城建秩序,確保“拆違”工作的順利開展和實施,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組織領導
為切實抓好此次“拆違”工作,成立“拆違”工作現場指揮部,由副縣長趙淑忠任指揮,縣府辦公室主任牛世亮任副指揮,平陰縣依法整治違法違章建設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具體負責現場指揮、調度“拆違”工作。
二、拆除范圍
自XXXX年3月4日《平陰縣政府關于依法整治違法違章建設的意見》發布后,屬于下列幾種情況的,實施強制的拆除。
1、有土地使用權證和原房屋所有權證,未經規劃許可拆除原有平房進行違法建設的,經規劃局認定“無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影響的”新開工建筑工程。
2、無土地使用權證,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經規劃局認定“無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影響的”正在建設施工尚未竣工的平房或者樓房。
3、有土地使用權證和原有房屋所有權證,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經規劃局認定“無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影響的”主體正在建設施工中的建筑工程。
4、擅自改變土地用途,未經規劃許可正在違法建設施工中、經規劃局認定“無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影響的”建筑工程。
三、實施步驟
這次“拆違”工作分為宣傳教育、公示告知、主動拆除、強制的拆除、建立長效管理機制等5個階段進行。
1、宣傳教育階段(XXXX年3月25日至XXXX年4月5日)
核實違法當事人有關情況,通過設置宣傳專欄、發布通告等方式,廣泛深入宣傳拆除違法建筑、打擊非法房地產開發的目的和意義,揭示違法占地和非法房地產開發的危害性,增強廣大群眾的法制觀念,大力宣傳“拆違”工作的法律、規劃依據及政策要求,使絕大部分群眾理解、支持和配合“拆違”工作。
2、公示告知階段(XXXX年4月6日至4月15日)
縣建設局(規劃局)、國土局、綜合執法局等有關單位聯合行動,依法對違法建筑進行認定,提出拆除或者整改意見并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作出拆除違法建筑處罰決定的,由相關執法部門書面通知違法當事人。
3、自行拆除階段(XXXX年4月16日至4月25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由縣國土局、執法局等有關單位依照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督促違法建設當事人自行拆除違法建筑物。
4、強制的拆除階段(XXXX年4月26日至5月5日)
縣政府依法責成縣建設局、國土局、房管局、執法局、公安局等有關部門和平陰鎮、工業園區辦事處及相關村居,抽調專人組成專業隊伍,對在規定時間內拒絕自行拆除的違法建筑,依法予以強制的拆除。
5、建立長效管理機制階段(XXXX年5月6日以后)
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嚴格職責、加強執法”原則,建立和完善遏制違法占地違法建筑工作長效管理機制,嚴格審批程序,落實監管責任,加大監管力度,嚴防死控,堅決防止違法占地違法建設行為死灰復燃。由縣政府與責任單位簽訂目標責任制,將整治或者控制違法建設工作,作為縣全方位工作目標考核的一項內容,沒發生一處違法建設,扣責任單位1分。
四、責任分工
“拆違”現場指揮部下設現場拆除、安全保衛、宣傳報道、現場救護、后勤保障和善后工作等6個工作組。
1、現場拆除組。由縣建設局牽頭,縣國土局、房管局、執法局、衛生局、電力公司、自來水公司等部門參加,在“拆違”工作現場指揮部的指揮調度下,負責具體組織開展拆除違法建筑工作。
2、安全保衛組。由縣委政法委牽頭,縣法院、檢察院、公安局等單位參加,負責制定應對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切實做好強制的拆除違法建筑現場的安全保衛工作,維護現場秩序和安全。
3、宣傳報道組。由縣委宣傳部牽頭,縣廣播電視局等部門參加,負責組織開展“拆違”宣傳工作,對強制的拆除違法建筑工作實行全程跟蹤報道,并組裝宣傳車在縣城區開展輪回宣傳,搞好輿論監督。
4、現場救護組。由縣衛生局牽頭,組織醫護人員,負責強制的拆除現場的醫療救護工作。
5、后勤保障組。由縣政府辦牽頭,負責做好強制的拆除的后勤保障工作。
6、善后工作組。由平陰鎮政府、工業園區辦事處牽頭,信訪局等部門參加,負責做好群眾工作。
各工作組牽頭單位要根據本方案的有關要求,制訂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進一步明確職責,落實責任,密切配合,確保完成“拆違”工作任務目標。
五、工作要求
1、依法行政,維護穩定。參與“拆違”工作的有關單位既要堅持原則,嚴格依法辦事,又要注意工作方法,做到疏堵結合,正確處理好依法行政與維護穩定的關系,防止工作簡單粗暴,激化矛盾。縣監察局要進一步加大對干部職工參與違法占地違法建筑行為的查處力度,并對有關執法部門的執法活動實施監督。對濫用職物權利、參與或者報批違法建設的,依照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對于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2、健全機制,加強管理。“拆除違法建設專項活動”結束后,各有關主管部門和平陰鎮政府、園區辦事處等責任單位,要建立和完善違法建設巡查整治工作長效管理機制,做到及時發現、及時查處、及時拆除,切實鞏固“拆違”工作成果,進一步規范我縣城鎮建設和管理秩序,促進城鎮建設有序發展。
強制的拆除工作方案(二)
一、強遷案情
(一)基本情況
1.房屋基本情況:被拆遷戶為占地面積120平方米磚木結構人字頂樓房。該房屋后有天井,大門為鐵門保安門。
2.屋內物品:屋內物品繁雜數量不明。其中,廚房在中,房間內有家俱。
3.家庭成員:共4人,其中,1名老人(女),3名成年人。
4.安置地點:——經濟適用房。
(二)現場情況
1.屋外:房屋鐵門緊閉,左側有零星雜物,有一樹。離巷口不遠可封鎖禁行。
2.屋內:情況不詳,只見大門內有一老人坐視,門前掛有反對拆遷的`橫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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