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蕪市實驗小學我是大歌星校園歌手比賽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為了迎接校園文化藝術節的到來,豐富校園文化生活,培養和挖掘我校文藝人才,展示我校同學們的藝術才華和精神風貌,學校決定舉辦“我是大歌星”校園歌手比賽。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二、比賽時間
5月8號上午10:00,一、二年級選手比賽;
5月8號下午3:00,三、四年級選手比賽;
5月9號上午10:00,五年級選手比賽。
三、比賽地點
汶源講堂
四、參賽形式
演唱形式不限,獨唱、合唱均可。
五、評分標準
1.歌曲內容健康向上,形式活潑;(1分)
2.音色明亮,有較好的音質,音調、唱詞準確,吐字清新;(3分)
3.理解歌曲內涵,恰當把握旋律節奏,歌曲處理及動作設計到位;(3分)
4.具有一定的`演唱技巧,綜合素質佳;(2分)
5.歌手儀表端莊,儀態自然,服裝整潔。(1分)
六、評委
蘇秀華蔣峰蘇峰趙學鳳蔡燕韓月華李文敬亓常青王君亓妍
七、計分員
尚慶琴陳春蘭
八、評獎方式
1.打分采用十分制,評委現場打分;
2.按級部評選出“校園小歌手”一等獎3名、二等獎4名、三等獎3名,并按規定計入班級量化積分。
九、其他要求
1.參賽順序由各級部抽簽決定,于5月7日上午大課間交到音樂組辦公室;
2.每位參賽選手必須自備歌曲伴奏。服裝、化妝自行準備;
3.參賽選手必須按時到場,服從組織者的安排,否則視為棄權;
4.各級部準備一名主持人播報本組節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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