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校安園工作方案2017
護校安園工作方案2017【一】
為進一步強化中小學、幼兒園安全防范工作,切實維護校園安全穩定。根據自治區公安廳、自治區綜治辦、自治區教育廳《轉發公安部辦公廳、中央綜治辦綜治秘書室、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17年全國中小學幼兒園“護校安園”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公辦〔2017〕41號)精神,結合我縣中小學校、幼兒園安全防范工作的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目標
通過組織開展2017年“護校安園”專項工作,進一步強化“校園內部安全管理、校園安全隱患排查整改、警校聯動機制、校園法制安全宣傳教育培訓”等工作措施,建立健全校園安全防控風險,夯實校園安全工作基礎,著力解決突出安全問題,落實人防、物防、技防、制度防等措施。2017年12月31日前,全縣中小學、幼兒園專職保安員配備率、校園內部教師護校隊配備率、防護器械配備率、一鍵式報警裝置安裝率必須達到100%。切實提升校園及周邊治安防控能力和水平,增強廣大師生的安全感。
二、組織領導
為確保全縣“護校安園”專項工作有序開展,教育和科技局成立縣教育系統“護校安園”專項工作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教育和科技局安衛辦,雷斌賢兼任辦公室主任。全縣各中小學校幼兒園也要相應成立專項工作領導小組,組織開展“護校安園”專項工作。
三、主要措施
(一)強化校園內部安全管理。按照《中小學校崗位安全工作指南》、《中小學幼兒園安全防范工作規范(試行)》等相關規定,落實中小學校長、幼兒園園長校園內部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強化內部安全管理各項措施,一是要健全完善校園安全制度。要建立外來人員、車輛出入審驗、檢查登記以及學生、幼兒接送等安全管理和安全檢查制度,嚴禁可疑人員、車輛和違禁物品進入校園。二是加強校園內部保衛力量建設。按規定配齊配強保衛人員和安全防護裝備器械。保安員要經崗前培訓后持證上崗。寄宿制校園要按規定配備專職保安人員和宿舍管理人員,24小時值班值守。三是要推進技防設施建設。按照中小學、幼兒園安全技術防范系統國家標準要求,進一步完善入侵報警、視頻監控、緊急報警、電子巡查等技防系統建設。四是全面推進校園物防建設。按照國家《反恐怖主義法》的相關要求,根據校園及周邊治安、交通環境實際情況,在學校幼兒園門口設置隔離欄、升降柱等硬質防沖撣撞設施,實行封閉式管理。
(二)強化校園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建立經常性的校園安全隱患排查機制,凈化校園周邊治安環境,對存在的重大隱患和突出治安問題,限期整改。要定期開展涉校、涉園矛盾糾紛摸排化解,準確把握校園周邊易肇事肇禍、有潛在暴力傾向等重點人員的思想動態,切實做好疏導穩控工作,防止造成現實危害。
(三)強化警校聯動機制。各學校、幼兒園和公安機關要在信息溝通、應急處理等方面加強協作,健全聯動機制。一要加強對涉及校園安全的各種苗頭性情況信息、線索的收集和梳理分析,加強情況報告和通報,切實提高對涉校案事件及苗頭提早發現、有效防范、迅速處置的能力和水平。二要將校園視頻監控系統、“一鍵式”報警等緊急報警裝置接入公安機關監控和報警平臺,報警裝置安裝率要達到100%;逐步建立校園安全網上巡查系統,提升應急反應能力。三學校要依托校園警務室密切與公安機關溝通聯系,探索建立警務室民警或擔任法制輔導員民警對有不良行為、欺凌、暴力行為學生實施訓誡教育制度。
(四)強化校園法制安全宣傳教育。學校要將提高學生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作為素質教育的重要內容,著力提高學校安全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在教育中要適當增加反欺凌、反暴力、反恐怖行為、防范針對未成年人犯罪行為等內容,引導學生明確法律底線和行為邊界,強化規則意識。各校要會同相關部門積極開展“安全防范進校園”活動,充分發揮公安民警擔任校園法制輔導員的作用,根據學生群體和年齡特點,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和應急演練活動,提高師生法制意識和防范能力。
四、實施步驟
第一階段:調查摸底階段(2017年4月)。4月底前各校要對本校及轄區的小學、幼兒園安全防范工作情況進行逐一分析和摸底,分析形勢、明確重點、排查隱患、研究對策、制定方案。
第二階段:治理整頓階段(2017年4月-11月)。按照調查摸底掌握的情況有針對性進行重點治理整頓。重點整治學校、幼兒園周邊的安全隱患,排查不安全因素,特別對重點人員管控要建立臺賬、實行專人負責。要加強對學校幼兒園安全防范設施設備的檢查,及時落實好人防、物防、技防。學校幼兒園要進一步健全內部保衛組織、完善內部保衛制度、配齊防衛設施、配強保衛力量。
第三階段:考核驗收階段(2017年12月)。12月底前縣教育和科技局組成考查組,對年度開展“護校安園”專項行動開展落實情況逐一進行督查。并把“護校安園”專項行動納入對各校教育目標年度考核內容。對工作落實不力,效果不明顯,年內發生涉校、涉園安全案(事)件的,實行 “一票否決”。
五、工作要求
(一)要強化責任意識,各校要結合本校實際,科學制定“護校安園”工作實施方案或制定“護校安園”工作實施細則。要及時召開教職工會議,認真學習“護校安園”專項工作相關文件和要求,做好宣傳布署,明確各自職責,迅速開展工作,確保“護校安園”行動工作取得實效。
(二)制定和完善校園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嚴格執行門衛登記、驗證制度、規范日常管理;建立健全突發事件處置工作預警預案體系,落實應急反應機制;建立暢通的信息傳輸渠道和嚴格的信息上報機制;制定要害部位管理制度、危爆物品管理制度等內部安全保衛工作制度;嚴格落實24小時治安巡邏和巡查制度,巡查日志和記錄詳實、清楚,各類文件、檔案資料齊全;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健全校園安全工作責任追究制。
(三)加大投入,構建起現代化的安全技術防范體系,各校要不斷完善人防、物防、技防于一體的校園治安防控體系。要抓好校園報警點的建設;要配足配齊必要的安全防護裝備器械;學校要加強“人防”建設,要配備專職保安員和組建學校內部教師護校隊及義務消防隊。明確安全工作職責,強化安全培訓學習,增強隊伍人員安全意識和責任心,提高實戰能力。
(四)要強化校園安全督導檢查和責任追究。各校要按照方案要求,積極做好“護校安園”行動相關工作。對因工作不重視,組織不得力,保障不到位導致發生校園安全事件的要依法依規從嚴追究相關領導和人員的責任。并按照有關規定實施目標管理考核“一票否決”。
各校要在每月2日前報送專項工作開展以來累計到上月的工作情況及工作成效數據,發生的重大案事件和重要情況信息要隨時上報。有關階段性工作情況和總結報告請分別于6月25日和12月25日前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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