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聘用合同5篇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聘用合同5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聘用合同 篇1
訂立合同書人:
甲方:
乙方:
甲方聘用乙方為正式員工,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彼此同意約定下述條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的考勤與管理悉按甲方有關人事管理制度辦理。
第二條乙方的職務或工種為:
第三條乙方受聘于甲方期間,應根據甲方工作安排,在下述工作場所履行職責
(一)甲方公司總部;
(二)甲方在全資公司或參股的合資公司;
(三)甲方在內地省份機構及境外機構;
(四)應出差服務的場所。
第四條乙方的工作職責、事項由甲方依乙方的職務或工種,并視乙方能力及甲方需要進行分派。
第五條乙方的正常工作時間每日為7小時,每周5個半工作日,其工作、休息、休假等,依員工手冊辦理。
第六條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時,除不可抗拒的事由外,乙方應予配合,有關加班事宜,依員工手冊辦理。
第七條甲方按國家規定實行社會保險制度,并為乙方投保。
第八條甲方按國家規定實行勞動保健制度,乙方可以享受有關勞保待遇。
第九條乙方的工作報酬:
(一)甲方應按月支付乙方報酬,乙方的工資待遇定為等,并可享受公司規定的津貼福利和獎勵。
(二)甲方可參考下列事項調整乙方職等
1.乙方每月工作考核記錄;
2.乙方工作職務(或工種)變換情況;
3.甲方盈利狀況;
4.勞務市場供需狀況及社會經濟發展一般水平。
第十條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于次月5日發放。若工資發放日適逢周日或假日,甲方得提前或推后一日或數日發放。
第十一條甲方因業務萎縮時有權終止本合同,并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合同終止時,甲方增發乙方一個月的工資,且乙方不必補償培訓費。
第十二條乙方主動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調離時,乙方須按員工手冊辦理有關手續,且甲方不予增發一個月工資。
第十三條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業已獲得員工手冊,并知悉全文,愿意遵守各項規定。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章后于年月日起生效。
第十五條本合同為長期合同,甲、乙雙方若不特別聲明,本合同保持持續有效。
第十六條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合同所發生一切爭執,同意以勞動局為第一審理機關。
訂立合同書人
甲方:
簽約代表人:(簽字)
職稱:
乙方(姓名):(簽字)
身份證號碼:
戶口所在地地址:
聯絡方式:
聘用合同 篇2
甲 方(聘用單位):
乙方(受聘人):
簽訂日期: 年月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聘用合同書并保證嚴格履行。
第二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學歷、職稱、能力,聘乙方的工作崗位為 。
第三條 聘用期間若乙方不能勝任現在的工作崗位,甲方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第四條 乙方工作量為每周5個工作日。甲方安排乙方執行課時及坐班工作制。乙方應根據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按質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在保證完成規定課時及坐班時間的前提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三、工作條件與勞動保護
第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教學用品,建立健全有關教學管理制度,確保乙方教學工作的正常安全進行。
四、工作報酬及福利待遇
第六條 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資。乙方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正式聘用期工資由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及獎金組成,基本工資為 元/月,績效工資及獎金按甲方依法確定的分配制度、方式和標準執行。臨近放假不足一個月的按日工資計算。
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并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每月工資報酬。
第七條 乙方依法享有國家法定節假日,節假日工資全額發放。寒暑假乙方不享受工資。乙方在甲方處工作滿二年后可以享受寒暑假的生活補助。寒暑假的生活補助金 元/月。合同期限屆滿后甲乙雙方不續簽合同的,甲方不支付該寒暑假的生活補助。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對乙方進行黨和國家的政策、法規教育,教育教學業務培訓及輔導;
第九條 對乙方的工作進行考核、獎懲;
第十條 制訂嚴格的規章制度規范乙方;
第十一條 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和實績,每月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第十二條 根據乙方的崗位及工作要求,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
第十三條 合同期滿后,甲方擁有續約與否的決定權。
五、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四條認真學習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規,不斷提高政治素養;
第十五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
第十六條服從甲方工作安排,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第十七條熱愛教育事業,刻苦鉆研教育教學業務,積極投入教育改革,參與教育實驗工作;
第十八條乙方發現甲方不履行合同,有權提出同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六、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九條甲乙雙方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二十條甲方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乙方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第二十一條 甲方因辦學模式、形式、結構、規模等情況發生變化,或經考核乙方不適合相應的工作崗位時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甲方應以書面通知提前30天通知乙方。
第二十二條 因行業特性,教師不得在學期中途提出解除合同,乙方需提出解除合同,應在學期結束前三十日提出。否則扣除其所有未發款項,同時因此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者要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否則若甲方未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需賠償乙方雙倍工資作為補償。若乙方未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須賠償甲方一個月工資作為違約金。甲乙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對方,可以解除勞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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