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臨時聘用人員勞動合同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那么制定合同書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企業臨時聘用人員勞動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企業臨時聘用人員勞動合同1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新余市成人教育中心
法定代表人:彭基勇
性質:公益性事業
地址:新余市城北獅峰中路3號
乙方:應聘人員姓名: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現行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經雙方商定,甲方聘用乙方為臨時職工,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聘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條款。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其中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為試用期(試用期應包括在合同期內),合同期滿聘用關系自然終止。
二、工作內容
1、(具體職責由教務處根據班主任工作管理條例而定),完成工作任務;
2、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管理制度;
3、甲方根據本合同約定和《臨時聘用人員管理辦法》對乙方實施獎勵和處分。
三、權力及義務
1、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勞動保護、安全衛生等規定。
2、甲方制定的各項具體管理制度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工作條件,并按時支付其勞動報酬。
3、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甲方的管理,按時、按量完成工作任務。
4、乙方向甲方須繳納1000元合同保證金(合同到期后全額返還),在合同期間乙方不得在外單位從事兼職工作。
5、按學校要求班主任收取的學費、書費、補考費等必須在當天下午3:30之前交學校財務。
6、試用一年后經考核合格者,從第二年起開始繳納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醫療保險。
四、工資福利待遇
1、班主任薪金
(1)、基本帶班人數:120名學生,基本薪金:700元;
(2)、帶班人數超過基本帶班人數薪金:1.5元/生;
2、招生津貼
招生人數:10個/年+帶班人數×7%,招生費與在編職工一樣
3、其他津貼
(1)、監考費與在編職工一樣;
(2)、中餐補助與在編職工一樣;
(3)、節假日發放實物與在編職工一樣,發放現金、購物卡是校內職工的一半。
4、寒、暑假帶薪休息,每月基礎工資700元。
5、甲方按時支付乙方工資,于每月上旬發放上月工資,不得無故克扣、拖欠工資;
6、乙方按要求參加甲方每年兩次的工作總結大會。
五、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勞動合同需變更的,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并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
2、聘用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續訂聘用合同。
3、甲方單位被撤銷,聘用合同終止。
4、經雙方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或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
(2)違反規章制度,不服從工作安排和管理,或無正當理由曠工,曠工連續超過5天的;
(3)嚴重失職、瀆職,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
6、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服從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形式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合同無法履行;
(3)乙方不履行合同的。
7、乙方在聘期內違反法律法規,被追究責任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8、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9、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1)在本合同規定的乙方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規定支付工作報酬或提供工作條件的。
10、經甲乙方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六、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違反合同約定,均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按實際損失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七、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2、本合同依法訂立后,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3、在聘用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的,應由雙方協商解決,經協商不能解決的,可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黨政辦備案(公章)
企業臨時聘用人員勞動合同2
用工單位(甲方)和臨時用工人員(乙方)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 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
1、乙方同意在甲方
2、若因乙方不勝任該工作,甲方可調整乙方的崗位并按調整后的崗位確定乙方的薪資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調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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