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聘用合同錦集七篇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那么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聘用合同7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聘用合同 篇1
聘用單位: (甲方)
聘用對象: (乙方)身份證號:
工作需要,甲方同意聘用乙方為代課教師。為了切實維護雙方的權益,認真履行雙方的
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特簽訂合同如下:
一、聘用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甲方聘請乙方擔任課程任課教師。
二、工資福利待遇:
1、每月根據教師代課課時數結算課時費。課時費標準如下:
2、獎勵津貼:根據教師的工作表現及校方經營效益,發放獎金及節日福利。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職責
1. 對乙方的工作進行考核;
2. 依據教學需要制訂教學管理規章制度規范乙方;
3. 甲方按教學計劃要求提供給乙方相應的教材、授課課時數;
4. 甲方因故需停課,至少提前一天通知乙方;如臨時停課,非乙方原因而乙方未能接到通
知趕來上課,甲方按當次課課酬標準的50%付給乙方工資;
6. 在試用期內甲方認為乙方不能勝任工作,可隨時解聘乙方,合同即行終止;
7.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隨時解聘乙方:
(1) 乙方違法、違紀、不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2) 乙方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
(3) 乙方工作中失誤,致使工作出現重大安全事故,在校內外造成不良影響;
(4) 乙方違反教師職業道德規范,造成不良后果和影響;
(5)乙方不得私自在本校外帶教本俱樂部學生,否則甲方有權在各大培訓網站上給予通報,并公布黑名單;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熱愛教育事業,嚴格遵守《師德規范》,遵紀守法,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2. 服從學校工作安排,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參加學校組織的各種會議和活動;
3. 刻苦鉆研業務,提高教學質量,贏得廣大師生及家長的好評;
4. 為保證甲方能正常傳達教學管理信息,乙方每周至少主動與各主管系負責人聯系一次;
5.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應自覺遵守甲方的工作紀律;
6. 乙方發現甲方不履行合同,有權提出同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為了確保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乙方須在正式同甲方解除聘用關系前一個月告知甲方,甲、乙雙方經協商后可解除合同。否則,甲方有權扣發乙方的當月酬金及各種津貼。
四、考勤制度
考勤:遲到5分鐘,前2次不扣,從第3次開始,每次扣50元
曠課、缺課:每次課扣100元
請假:每月請假不能超過2次,第三次開始,每次扣100元
附:請假老師必須自己聯系一個合格的臨時代課老師,并至少提前3個工作小時(上班時間)告知班主任;
五、其他
1. 初聘試用期為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
2. 合同期滿如甲方崗位需要,愿意繼續聘用乙方,乙方也愿意續聘,可以續聘,續聘必需重新簽定合同;
3.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簽字蓋章后有效。
甲方: (蓋章)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聘用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據業務發展及教學需要,結合實際,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在 年 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日,聘請乙方擔任 _ 課程的教學工作。
二、甲方職責:
1.甲方按雙方協議課酬標準向乙方支付課時津貼,每月月末結算,次月 10 日前發放, 每個課時為 50 分鐘。協議課酬標準如下: _____項目:_____元/課時 一對一項目:(小學______元/課時) 一對二項目:(小學______元/課時) 備注:因客觀情況改變課酬前,雙方于協議上備注說明,簽字并加蓋公章有效. 2.每期班開課前向乙方提供上課時間表、學生花名冊。 3.對乙方進行教學平時檢查、學期(年)考核。肯定成績,指出不足。主要檢查教學進度、教案、作業 布置及批改和平時上課情況。進行聽課和教學測評。 4.甲方如因故停課,應至少提前一天通知乙方; 5.半年評優一次,對優秀者給予獎勵。對教學效果差,學生意見大的予以辭退。 6.對乙方的教學工作進行考核;
三、乙方職責:
1.嚴格按照教學大綱的要求,遵守課堂教學常規,認真備課,按時完成教務處規定課程的講授、指導、 批改作業等教學任務。 2.應經常主動與教學部聯系,研究有關教學中存在的問題,接受教學質量檢查及日常教學評價,及時反 映學生的學習要求,對甲方的教學管理可提出意見或建議。 3.維持課堂紀律和正常的教學秩序,嚴格考勤。 4.按時報送學生成績。 5.禁止無故停課,原則上不得調課,確因故需停課或調課,必須經教務處簽字同意后,方可辦理。 6.如乙方單方面要求終止合同,需提前兩周以書面形式通知教務處,甲、乙雙方協商后方可解除合同。 凡中途解除合同的教師,一律不補發課酬差額部分。 7.乙方在甲方任課期間,應自覺遵守甲方的工作紀律。 8. 乙方在甲方任課期間,期間一切安全責任自負,與甲方無關。 9. 樂華琴行有限責任公司作為培訓部唯一指定樂器供應商,作為培訓部學員唯一指定樂器供應商。 10.關于樂器購買方面甲方有義務為 樂華琴行有限責任公司進行宣傳和監督。
四、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節嚴重的,甲方可單方解除合同:
1.講課無教案或不按照授課計劃進行授課。 2.上課遲到、早退、缺勤或隨意離開課堂。 3.不履行手續,擅自調課、停課。 4.按正常手續停課兩次以上(不含兩次) 。 5.不履行本合同或違反教學中心規章制度。 6. 私自推銷樂器給學生。 7. 向學生推薦或帶領學生去樂華琴行以外的琴行。
五、乙方單方面解除合同的條件: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2.甲方因未及時發放課酬。 3. 法律規定的其它情形。
六、乙方應按國家的有關政策交納個人收入所得稅,由甲方在乙方每月的課酬中代扣。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各兼職教師須在上崗之前簽訂聘用合同,并提供身份證、學歷 學位、復印件交教務處審核及存檔,事后簽訂合同者, 課時費從合同簽訂之日后開始正式上課起開始計算。
甲 方(簽字) :
電 話:
年 月 日
乙 方(簽字) :
電 話:
年 月 日
本文來源:http://www.nvnqwx.com/gongwen/hetong/346611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