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聘用合同集合6篇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么制定合同書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聘用合同7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聘用合同 篇1
一、服務時間及范圍
1、服務時間:甲方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保安為甲方提供的服務包括:學校安全和維護;對外來人員、車輛的檢查和查驗;對學校各類物資進出的控制;對各類危險物品的控制;對車輛停放進行管理和規范;對校園內的各類緊急情況進行控制;協助學校處置發生在校園內的緊急事件。
二、付款方式
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期保安服務費人民幣 元整,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月月底支付 萬元,由甲方財務部門轉帳至乙方的帳戶。逾期不付,每五個工作日按每月應付款項5‰支付違約金。
三、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為保安人員提供良好的執勤工作環境,關心保安人員的生活,為保安人員提供必需的食宿、防寒、防暑等工作生活條件。
2、甲方應嚴格遵照有關法律法規開展工作,自覺接受當地公安機關的監督,對現金和貴重物品的保管,必須嚴格依照規定,妥善保存。
3、甲方有權對乙方保安人員進行相應的管理和監督,對保安人員違背本合同職責的行為及時批評教育,實事求是向乙方通報,必要時有權利要求乙方更換人員。不得指使保安人員從事違紀違法犯罪活動。
4、甲方有權對乙方保安人員的瀆職行為進行經濟處罰,由甲方保衛處根據《保安工作處罰制度》進行督查和考核。具體操作方式見本合同第四條第3款.
5、甲方遇大型活動、各類事故、自然災害等緊急情況時,可以商請調用保安公司的保安員參加維持校園人員、車輛通行、排隊秩序,甲方可以按照甲乙雙方約定的標準提供相應的服務費用,該費用由學校財務部門直接轉帳至乙方帳戶上,每月底結算。
6、乙方保安人員在執行勤務時因公發生傷亡事故,由甲乙雙方合理分擔有關誤工、撫恤等費用,其醫療費用由乙方從為保安人員購買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和人身意外傷害醫療保險中解決。
四、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提供的保安隊員必須經培訓并取得保安從業人員資格證。如果經甲方試用不符合要求,或違反甲方有關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經教育沒有改進的,甲方可要求更換保安隊員,但應提前一個星期告知乙方,以便乙方調換其他隊員。
2、保安人員在執行勤務時,必須著統一的保安服裝,佩戴標志和執勤證;必須服從甲方和乙方的雙重領導,認真學習政治、業務和法律知識,盡職盡責,為甲方提供高質量的保安服務;必須遵紀守法,文明執勤,不得遲到、早退、脫崗、串崗,不得有法律、法規禁止的違法行為;必須認真維護責任區正常工作秩序,防范刑事、治安案件發生,制止外來人員引發的各類糾紛和打架斗毆等違法犯罪行為,對現場發現的違法犯罪人員及時報警或協助公安、保衛部門抓獲,扭送當地公安派出所處理。對刑事、治安案件現場和災害事故現場,應先行保護并協助公安機關維護秩序。
3、乙方必須配合甲方按照甲方的工作要求對保安進行管理,并按照甲方《保安工作處罰制度》對保安的行為進行規范,具體做法是:甲方保衛處每次發現乙方保安有《保安工作處罰制度》中所列行為的,可向乙方提供有違紀保安簽字的《處罰通知單》復印件,乙方根據《處罰通知單》上的金額從保安工資中扣除相應款項,并在每月底交甲方保衛處作為獎勵資金。
五、違約責任
1、如甲方因自身原因要求提前解除合同,應支付乙方違約金 元人民幣。如甲方因乙方提供的保安服務不符合要求而解除合同,甲方不負違約責任。
2、如乙方因自身原因要求提前解除合同,應支付甲方違約金 元人民幣。如乙方因甲方原因導致無法履行合同,不負違約責任。
3、因甲乙雙方一方的過錯導致本合同無法執行,違約方應賠償因此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如雙方各有過錯,則應根據過錯大小由雙方分攤責任。因政策或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本協議解除、終止的,視情況部分或全部免除當事人責任。
4、因乙方保安隊員工作上疏忽或失職直接給學校造成了損失,如檢查不嚴導致閑雜人員進入校園并發生了盜竊、擾亂、群毆等事件;私自放進危險物品發生爆炸、中毒等事故;私自放走大件物品和貴重物品等,經查證屬實,由此造成的損失乙方負責賠償。
六、解決爭議的辦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七、甲方的《保安工作處罰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聘用合同 篇2
聘用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受聘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
受聘崗位:
茲有聘用單位(甲方)決定聘用乙方(受聘人)從事相關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聘用期限:
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聘期壹年,經甲乙雙方認可協商后可續簽合同。
二、工資待遇與獎懲
1、正式聘用期工資為:以人事局審核審定工資為準
2、試用期與正式聘用期月工資中均包含醫療、養老保險等費用,具體手續甲方負責辦理。
3、期享受所在部門(科室)相應職稱獎金,具體數額科室根據工作表現在本院審核審定
4、正式聘用期內勞保、值班及加班補貼以院內規則為準。
5、聘用期內對醫院作出突出貢獻或者因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及質量考核等情況而出現的獎懲時,等同于本院職工標準實施獎罰。
三、甲方的權力與義務:
1、積極為乙方提供開展工作所需的'辦公場所、設施及必要的用品,由具體聘用部門負責安排。
2、及時按相關標準向乙方兌現工資及獎懲資金。
3、試用期根據工作表現可隨時提出解除聘用,但需提前7天通知乙方;聘用期內若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或因為違法行為及重大醫療事故等情況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聘用,同時應提前15天通知乙方,并于解聘之后30天內將應支付給乙方的工資等費用兌現。此款中提前通知期限對財物、信息等特殊部門視具體情況而定,不參照本條款。
4、對相關技術工作,依法要求相應資格證及其他證件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并備查,同時協助指導乙方辦理具體手續(醫生、技師由醫務科,護士由護理部,其他人員由院辦公室協助指導)。
5、聘用期內如乙方工作積極主動,工作能力強,或對本院的發展作出了突出貢獻,同時符合用人調入標準,雙方自愿的前提下,可考慮辦理調動手續。
四、乙方的權力與義務:
1、嚴格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相關技術操作規程,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尤其對必要的值班、加班等工作不得無理拒絕。
2、不得將甲方的技術資料、病歷文件和其他技術信息透露給第三方,否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乙方應妥善處理與原單位的工作關系及其他關系,并保證這些關系不會影響其在甲方的工作時間和工作質量。
4、乙方不得將甲方的工作用品帶回家使用,或未經甲方同意將其轉借、饋贈及移交他人。
5、乙方因違章操作或疏忽大意、缺乏責任心等情況導致醫療差錯、糾紛甚至事故者,乙方承擔相應后果。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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