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用人單位)

名 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地 址:
工商登記注冊類型:
聯 系 電 話:
乙方(勞動者)
姓 名:
性 別:
身份證號碼:
文 化 程 度:
住 址:
聯 系 電 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規(guī)定,為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本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
一、 勞動合同期限
(一) 合同期
本合同的期限按以下三種情形中的第 種情形確定:
1、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完成 工作任務時止。
(二)試用期
本合同的試用期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內)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甲方根據需要安排乙方在 部門
崗位(管理技術崗位或生產操作崗位)從事 工作,其職務(或工種)為 .
(二)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
(三)合同期內,甲方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能力和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有反映本人的意見的權利,但未經甲方批準,乙方應當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根據國家規(guī)定,實行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的工資制度。
(二)甲方應當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1日。
(三)如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而不能執(zhí)行前兩項規(guī)定的工時制度的,甲方可執(zhí)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的 工作制度。
(四)甲方應當按照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節(jié)日、休假安排乙方休息休假和帶薪休假。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有權依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并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貴陽市最低工資標準。
(二)乙方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貴陽市最低工資標準。
(三)甲方以貨幣形式按月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根據甲方現行工資分配制度,乙方的工資形式按以下三種情形中的第 種情形確定:
1、計時工資,期工資標準為 元/時。
2、計件工資,其工資標準為 元/件。
3、其他形式,其工資標準為 元/月。
乙方津貼、補貼、獎金或績效薪酬等其他待遇按照甲方確定的工資分配方式執(zhí)行。
甲方實行新的工資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時,乙方的工資待遇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方式予以調整。
(四)甲方每月 日發(fā)放 (當月/上月)工資。如遇節(jié)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甲方應當依法支付乙方工資。
(六)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節(jié)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應按《勞動法》、《貴陽市企業(yè)工資支付辦法》的規(guī)定支付加班工資。
(七)對乙方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甲方應當按照《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的規(guī)定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五、社會保險
合同期內,乙方根據甲方安排提供勞動或者因甲方有工作崗位而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國家、貴州省和貴陽市的有關規(guī)定,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yǎng)老、醫(yī)療、失業(yè)、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xù),按規(guī)定比例承擔社會保險費用,并按規(guī)定從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應由乙方承擔的社會保險費用。甲方應將為乙方辦理參加社會保險手續(xù)和扣繳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如實告知乙方。
六、福利待遇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企業(yè)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yī)療期的規(guī)定》(勞部發(fā)[1994]479號)的規(guī)定給予乙方相應的醫(yī)療期。醫(yī)療期內按照《貴陽市企業(yè)工資支付辦法》規(guī)定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二)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甲方按照《貴陽市企業(yè)工資支付辦法》規(guī)定計發(fā)工資。
(三)實行計劃生育的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相關待遇。
(四)因甲方原因安排乙方待崗的,待崗期間,甲方應支付乙方基本生活費,基本生活費不得低于貴陽市最低工資標準的60%.
(五)甲方將創(chuàng)造條件,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yè)危害防護
(一)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勞動安全衛(wèi)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如甲方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yè)危害作業(yè)的,甲方應如實告知乙方,并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定期組織乙方進行健康檢查和離崗前職業(yè)健康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如實告知乙方,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不得違章作業(yè);甲方的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yè)的,乙方有權拒絕。
八、合同的變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乙雙方經協(xié)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并辦理書面變更手續(xù)。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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