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雇傭合同范文匯編5篇
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發(fā)揚,人們愈發(fā)重視合同,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雇傭合同5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雇傭合同 篇1
案情簡介
原告崔某以在淄博某建材市場為各商戶提供裝卸勞務為業(yè)。20xx年5月5日中午12:30許接被告謝某電話去被告?zhèn)}庫裝貨。在貨物裝卸過程中原告下車時不慎受傷致右腳踝骨粉碎性骨折住院治療,后訴請法院判令被告賠償其醫(yī)療費、誤工費等損失30000元。在訴訟中,原告腳傷被鑒定為9級傷殘并將訴訟標的變更為137000元。
辦案思路及心得
接受委托后,劉律師向當事人詳細了解案情,查找了包括《勞務關系、雇傭關系、勞動關系之辨析與建構》在內的大量關于雇傭關系方面的學術文章,并與康橋淄博同事就該案進行了深入探討。有人認為雙方構成雇傭關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有人認為現(xiàn)行法律法規(guī)對雇傭關系的解釋和處理不明確,而且根據(jù)最高法院民事證據(jù)規(guī)則精神,是否構成雇傭關系要由用人單位舉證,法院有可能最終認定雇傭關系成立并判令被告賠償。
劉律師則結合本案案情及自己多年的辦案經驗,通過對搜集的學術論文、現(xiàn)行法律規(guī)定等材料綜合分析,認為該案中的原告系流動于淄博某建材市場的沒有特定雇主的眾多勞務工之一,每天在市場上自主承攬裝卸勞務并為不特定的商鋪服務,服務結束即行報酬結算走人,可自主再為其它商鋪提供類似服務,其與被告之間僅是基于《合同法》調整的純粹經濟合同即承攬合同關系,而非具有人身依附關系并受用人單位管理、服從用人單位安排并遵守其規(guī)章制度的雇傭關系。
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0條的規(guī)定,被告作為定作人,不應對原告作為承攬人在從事勞務服務時的自身傷害承擔賠償責任。確定代理思路后,劉律師于庭前向法庭提交了基于自己代理觀點的民事答辯狀,同時向法庭提交《通知證人出庭作證申請書》申請通知法庭通知建材市場其他5個業(yè)戶出庭作證,進一步佐證自己觀點。同時,庭前與承辦人進行了電話溝通,為案件審理做好了充分的準備。
裁判結果
在法庭調查時,法庭主要圍繞原、被告之間是否存在雇傭關系及原告損失情況兩個爭執(zhí)焦點進行了審理。一審法院通過對原告的法庭詢問查明:原、被告之間沒有勞動合同和固定工資;被告每次裝卸貨物時電話通知原告,原告帶幾個人、帶誰去裝卸貨物由其自己決定;被告按裝卸貨物的多少支付其報酬,一般都是當天結算;原告除了給被告裝卸貨物外,也給其他客戶裝卸貨物,同樣是按照貨物的多少獲得報酬。
一審法院認為,原告以自己的體力勞動獲得報酬,被告以不特定的提供勞務人為給付對象,按照貨物數(shù)量支付報酬。當被告有貨物需要裝卸時,被告打電話找原告裝卸貨物,雙方即以默示方式建立了一種合同關系。這種習慣僅是雙方合同成立的一種便利條件,并不是事實雇傭關系的形成。在這一合同中,原被告雙方僅就臨時裝卸貨物達成協(xié)議,至于原告及其他人如何分工裝卸貨物,均由其自己確定,被告僅按貨物的數(shù)量一次性支付報酬。
原告提供勞務的行為不受被告意志的左右,無須服從被告的監(jiān)督管理,原被告雙方并沒有形成人身依附關系,貨物裝卸完畢并給付報酬后雙方合同關系即告終結。因此,原被告之間并非雇傭關系,原告要求被告作為雇主賠償醫(yī)療費等共計137000元不予支持。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64條之規(guī)定,駁回原告崔某的訴訟請求。一審判決后,原告以一審認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錯誤為由,向淄博市中級法院提起上訴,并提供兩名證人出庭作證和與被上訴人謝某的通話錄音支持其上訴請求。
在二審開庭時,劉律師就上訴人出庭證人和錄音證據(jù)的瑕疵提出異議,并就雙方系承攬合同關系而非雇傭關系進行更加全面的闡述。最終二審法院認為:上訴人與被上訴人之間構成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共和國合同法》第251條約束的承攬合同關系。上訴人是在承攬的???卸工作中受傷,與被上訴人之間不存在雇傭關系。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0條的規(guī)定,被上訴人作為定作人,不對上訴人作為承攬人的自身傷害承擔賠償責任。并最終裁定:原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審判程序合法,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勞務關系、雇傭關系和勞動關系在司法實踐中是經常容易混淆并難以區(qū)別判斷的.三種法律關系。本案的代理思路和法院的判決理由為以后代理類似案件提供了參考依據(jù)。
雇傭合同 篇2
甲方:xxxxxxx醫(yī)院
乙方:
xxxxx醫(yī)院(甲方)與應屆畢業(yè)生(乙方)簽訂如下協(xié)議:
一、乙方必須遵守醫(yī)院和科室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在業(yè)務院長及科主任的領導下工作,對病人熱情周到。
二、乙方必須堅守醫(yī)院所分配的工作崗位,履行崗位職責,完成好相關工作任務。
三、乙方在沒有取得相應資格證件前不得單獨從事執(zhí)業(yè)活動,必須在上級醫(yī)師指導下工作。
四、待遇:(1)月工資按( )元;
(2)可享受科室的相應績效獎勵工資。
(3)享受醫(yī)院正式職工的各項福利待遇。
五、乙方上崗后如果做出有損醫(yī)院形象行為或違犯醫(yī)院規(guī)章制度或有違法行為,產生不良影響者,甲方隨時有權將乙方
解聘,乙方若不愿意在醫(yī)院繼續(xù)工作者,必須提前三個月向甲方寫出書面辭職申請,經甲方同意并辦理醫(yī)院相關科室的手續(xù)后方可離院,終止協(xié)議。
本協(xié)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合同簽定時間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甲方:xxxxxx(蓋章)
法人簽字:
乙方(簽字):委托人簽字:
年月 日
雇傭合同 篇3
根據(jù)《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有關規(guī)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可以隨時終止本合同。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jù)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工作。
甲方根據(jù)工作要求對乙方進行必要的職業(yè)技能培訓。
三、工作時間
第三條 乙方每周工作 日,分別為周 ;每日工作 小時。
四、勞動報酬
第四條 甲方按小時計酬方式支付乙方工資,標準為每小時 元。
甲方向乙方支付度資形式為 (直接發(fā)放/委托銀行代發(fā))支付周期不得超過15日。
五、社會保險
第五條 甲方應當依法為乙方繳納工傷保險費。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根據(jù)生產崗位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wèi)生規(guī)定對乙方進行安全衛(wèi)生培訓和職業(yè)培訓,為乙方提供如下勞動保護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品:
七、勞動爭議處理
第七條 甲乙雙方發(fā)生勞動爭議,可以協(xié)商解決,也可以依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guī)定通過申請調解、仲裁和提起訴訟解決。
八、其他
第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條 本勞動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本文來源:http://www.nvnqwx.com/gongwen/guyonghetong/426317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