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勞動者健康及其相關權益,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根據憲法,制定職業病防治法。以下是CN人才網小編為大家精心搜集和整理的2016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活動總結范文,希望大家喜歡!

2016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活動總結范文(一)
XX年4月26日,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按照市衛生局、市勞動和保障局、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市總工會聯合下發的文件《關于開展根河市XX年<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活動的通知》要求,在龍鳳門前開展了《職業病防治法》宣傳活動。4月26日上午,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主任、健教科和公共衛生科專業技術人員共計十余人參加了此次宣傳活動。圍繞“防治職業病造福勞動者——勞動者享有基本職業衛生服務”這一主題,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刊出職業病宣傳板報一塊、現場發放宣傳單5000余份。市職業病防護監督管理人員和職業病防治有關專業技術人員對咨詢者提出的有關職業病防治知識給予現場解答。
本次活動自4月24日開始、持續到5月1日。圍繞宣傳主題,結合本地實際情況,針對職業病危害、重點人群和重點行業,中心專業技術人員深入企業、車站等流動人口密集區及中、小學校、衛生院、社區等開展宣傳活動。此次活動增強了市民對《職業病防治法》的認識和自我保健能力,起到了良好的宣傳效果。
2016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活動總結范文(二)
為深入宣傳貫徹《職業病防治法》,進一步推動全市職業病危害防治工作,根據省安監局《關于開展2015年〈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活動的通知》(浙安監管安健〔2015〕39號)精神,現就做好我市2015年《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活動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宣傳主題
依法防治職業病,切實關愛勞動者。
二、活動時間
2015年4月25日至5月1日。
三、宣傳主要內容
1.《職業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和配套規章、標準;
2.職業健康檢查、職業健康監護、職業病診斷與鑒定制度;
3.用人單位職業病防治的法定責任和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管;
4.勞動者依法享有的職業衛生保護權利;
5.職業病患者的工傷保險待遇;
6.防治常見職業病的科普知識。
四、宣傳對象
主要針對用人單位和接觸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重點對中、小、微型用人單位負責人和勞動者開展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和職業健康知識的宣傳教育。
五、宣傳形式
宣傳形式包括新聞報道、現場宣傳咨詢、印發科普讀物與職業健康教育資料、專家在線訪談、舉辦講座與知識競賽、網站專題宣傳、群發公益短信、張貼海報和宣傳用語、開通微博客、召開媒體通氣會、專題培訓等。
(一)強化社會媒體專題宣傳。各地要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刊、網絡、微博、公共傳媒等社會媒體,積極開辟宣傳專欄、專題、網頁,集中、廣泛開展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市安監局將在《安全生產導刊》、溫州安監微信平臺開辟專欄,對職業病防治法宣傳系列活動進行集中宣傳。
(二)開展公益宣傳咨詢活動。在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活動中,依托當地大型企業、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等單位,在人口密集區和企業集中地,采取張掛橫幅、設立展板、發放職業病防治宣傳材料、案例警示、現場咨詢等形式,展示有關主題宣傳畫及職業病宣傳材料,廣泛宣傳職業病防治等法律法規,在全社會營造濃厚輿論氛圍和宣傳聲勢。
(三)開展職業衛生“四進”活動。編印有關職業病防治知識寶典、職業健康安全知識折頁等宣傳資料,通過進企業、進鄉鎮、進社區、進工作場所宣貫,提高用人單位落實職業病防治主體責任意識,增強勞動者職業病危害防護意識。各地可以選定職業病危害嚴重的重點企業,組織有關單位深入企業開展現場宣傳、咨詢與防病指導等活動,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四)開展職業病防治專題培訓。各地要結合實際,在抓好安監部門職業安全健康監管人員業務培訓的基礎上,督促指導用人單位開展三類人員職業病防治專題培訓,增強用人單位和勞動者職業病防治意識,確保勞動者安全健康。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各地要高度重視《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活動,把宣傳活動作為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保護勞動者健康的具體實踐,加強領導、認真組織;要充分結合實際,圍繞宣傳主題、宣傳重點,制定宣傳周實施方案,爭取宣傳活動順利開展、取得實效。
(二)廣泛發動,形成合力。各地要積極爭取新聞媒體的支持和配合,充分發揮主流媒體和新媒體的作用,利用公益性媒體平臺,廣泛宣傳和使用推薦宣傳用語(見附件1);注重互動式宣傳與參與式宣傳相結合,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的立體宣傳格局,營造全社會共同關注職業病防治的良好氛圍。要積極爭取衛生、社保、工會及醫療機構、職業病防治機構等方面的參與、支持與配合,發動一切可以發動的力量,形成強大有效的宣傳合力。
(三)突出重點,注重實效。各地要圍繞宣傳主題,針對本地重點職業病危害、重點人群和重點行業,深入企業、車站、市場等流動人口密集區和開發區、工業區等企業密集地開展宣傳活動。同時,各地要將宣傳周活動與市安監局正在開展的用人單位職業衛生基本情況摸底調查、用人單位職業衛生基礎建設、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和職業病危害防治評估等工作緊密結合起來,推動做好職業病防治工作。
(四)認真總結,積累經驗。活動結束后,各地要對活動開展情況認真進行總結,及時整理先進經驗、典型做法,分析存在問題,并于5月15日前將活動總結及統計表(見附件2)的電子版和紙質版(加蓋單位公章的原件)報市安監局職安處。聯系人:林谷,聯系電話:88965170,電子郵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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