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計劃是用書面語言表達出來的;對即將開展的工作的設想、安排或行動方案。撰寫工作計劃,必須了解其基本格式。
(1)工作計劃的名稱。除了包括訂立計劃的單位或機關名稱、計劃種類的名稱外,還應包括實施該計劃的期限(計劃一般都有一定的期限),如“××2007年度工作計劃”。
(2)工作計劃的具體要求,一般包括工作的目的和要求,工作的項目和指標。實施的步驟和措施等,也就是做什么,怎么做,做到什么程度。
(3)制訂計劃的日期和部門。
工作計劃的內容上應該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① 情況分析。要分析工作現狀,了解工作進展程度,有什么經驗和教訓;要考慮本部門的工作與其他部門工作的相互關系;要分清哪些是有利條件,哪些是不利條件,主要矛盾是什么。
② 明確的工作任務和要求:要根據需要與可能,規定出一定時期內所應完成的任務和達到的要求,計劃的指標必須是可能范圍內的最高指標、要實在,腳踏實地,量力而行,留有余地。
③ 具體的工作方法、步驟和措施:這是完成工作計劃所規定的任務,達到所規定的要求的保證。
制訂工作計劃要根據當地客觀實際情況及事物的發展規律,而不能憑個人的主觀愿望;要根據需要與可能相結合的原則:還要具有預見性,對工作中可能出現的問題進行充分的分析和估計,并提出有效的措施和解決方案。
工作計劃必須設立標題(含大標題和小標題),標題的內容必須與標題主題相一致。工作計劃的文字必須簡明、扼要、具體、明確;既不要議論也不要敘述過程,只要把目的要求,如做什么,怎樣做,做到何種程度等簡要寫出即可;遣詞造句必須準確,不可含糊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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