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管理辦法》有望本月發布
為完成在2017年建立全國統一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前期準備工作,《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管理辦法》有望本月發布,下面是詳細內容。
記者從業內人士處了解到,《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管理辦法》可望在本月發布。作為與強制性的減排措施補充,這一自愿減排管理辦法是我國為完成在2017年建立全國統一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前期準備工作之一,目的是為逐步建立總量控制下的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奠定技術和規則基礎。
4月22日,中國在聯合國正式簽署了《巴黎氣候變化協定》。按照《巴黎氣候變化協定》,中國明確了二氧化碳排放2030年左右達到峰值并努力盡早達峰等一系列行動目標,并將行動目標納入國家整體發展議程。其中,“十三五”規劃綱要確定,未來五年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18%。實行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雙控制度,實施近零碳排放區示范工程,建設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大幅增加森林碳匯。
據發改委消息,2017年,啟動全國碳排放權交易體系,建成全國統一的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將覆蓋鋼鐵、電力、化工、建材、造紙和有色金屬等重點工業行業。
目前,國家發改委正在制定和籌備與碳排放權交易相關的法規政策,相關準備也在緊鑼密鼓推進。
今年1月,發改委發出通知,要求切實做好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啟動重點工作。通知指出,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第一階段將涵蓋石化、化工、建材、鋼鐵、有色、造紙、電力、航空等重點排放行業,參與主體初步考慮為業務涉及上述重點行業,其2013年至2015年中任意一年綜合能源消費總量達到1萬噸標準煤以上(含)的企業法人單位或獨立核算企業單位。
通知稱,全面進行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分層次培訓。對行政管理部門,加強碳排放權交易市場頂層設計、運行管理、注冊登記系統應用與管理、市場監管等方面的培訓;對參與企業,著重開展碳排放權交易基礎知識、碳排放核算與報告、注冊登記系統使用、市場交易、碳資產管理等方面培訓;對第三方核查機構,重點開展數據報告與核查方面的培訓;對交易機構,主要進行市場風險防控、交易系統與注冊登記系統對接等方面的培訓。
事實上,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啟動工作早在2011年就著手開展了。2011年,北京、上海、深圳、天津等一些城市被確定為碳排放權交易的試點,其后這些城市相繼制定了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辦法。在部委層面,2012年,發改委發布了《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管理暫行辦法》。2014年,發布了《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辦法》。
業內人士稱,自愿減排作為配額市場的有效補充,不僅可以為控排企業開辟一條新的交易渠道,而且是平抑碳市場價格波動的工具。
下面是2012版的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管理暫行辦法全文:
《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鼓勵基于項目的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保障有關交易活動有序開展,制定本暫行辦法。
第二條 本暫行辦法適用于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亞氮(N2O)、氫氟碳化物(HFCs)、全氟化碳(PFCs)和六氟化硫(SF6)等六種溫室氣體的自愿減排量的交易活動。
第三條 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應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信的原則,所交易減排量應基于具體項目,并具備真實性、可測量性和額外性。
第四條 國家發展改革委作為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的國家主管部門,依據本暫行辦法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活動進行管理。
第五條 國內外機構、企業、團體和個人均可參與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量交易。
第六條 國家對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采取備案管理。參與自愿減排交易的項目,在國家主管部門備案和登記,項目產生的減排量在國家主管部門備案和登記,并在經國家主管部門備案的交易機構內交易。
中國境內注冊的企業法人可依據本暫行辦法申請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及減排量備案。
第七條 國家主管部門建立并管理國家自愿減排交易登記簿(以下簡稱“國家登記簿”),用于登記經備案的自愿減排項目和減排量,詳細記錄項目基本信息及減排量備案、交易、注銷等有關情況。
第八條 在每個備案完成后的10個工作日內,國家主管部門通過公布相關信息和提供國家登記簿查詢,引導參與自愿減排交易的相關各方,對具有公信力的自愿減排量進行交易。
第二章 自愿減排項目管理
第九條 參與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的項目應采用經國家主管部門備案的方法學并由經國家主管部門備案的審定機構審定。
第十條 方法學是指用于確定項目基準線、論證額外性、計算減排量、制定監測計劃等的方法指南。
對已經聯合國清潔發展機制執行理事會批準的清潔發展機制項目方法學,由國家主管部門委托專家進行評估,對其中適合于自愿減排交易項目的方法學予以備案。
第十一條 對新開發的方法學,其開發者可向國家主管部門申請備案,并提交該方法學及所依托項目的設計文件。國家主管部門接到新方法學備案申請后,委托專家進行技術評估,評估時間不超過60個工作日。
國家主管部門依據專家評估意見對新開發方法學備案申請進行審查,并于接到備案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不含專家評估時間)對具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所依托項目設計文件內容完備、技術描述科學合理的新開發方法學予以備案。
第十二條 申請備案的自愿減排項目在申請前應由經國家主管部門備案的審定機構審定,并出具項目審定報告。項目審定報告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 項目審定程序和步驟;
(二) 項目基準線確定和減排量計算的準確性;
(三) 項目的額外性;
(四) 監測計劃的合理性;
(五)項目審定的主要結論。
第十三條 申請備案的自愿減排項目應于2005年2月16日之后開工建設,且屬于以下任一類別:
(一) 采用經國家主管部門備案的方法學開發的自愿減排項目;
(二) 獲得國家發展改革委批準作為清潔發展機制項目,但未在聯合國清潔發展機制執行理事會注冊的項目;
(三) 獲得國家發展改革委批準作為清潔發展機制項目且在聯合國清潔發展機制執行理事會注冊前就已經產生減排量的項目;
(四) 在聯合國清潔發展機制執行理事會注冊但減排量未獲得簽發的項目。
第十四條 國資委管理的中央企業中直接涉及溫室氣體減排的企業(包括其下屬企業、控股企業),直接向國家發展改革委申請自愿減排項目備案。具體名單由國家主管部門制定、調整和發布。
未列入前款名單的企業法人,通過項目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展改革部門提交自愿減排項目備案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展改革部門就備案申請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實性提出意見后轉報國家主管部門。
第十五條 申請自愿減排項目備案須提交以下材料:
(一) 項目備案申請函和申請表;
(二) 項目概況說明;
(三) 企業的營業執照;
(四) 項目可研報告審批文件、項目核準文件或項目備案文件;
(五) 項目環評審批文件;
(六) 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意見;
(七) 項目開工時間證明文件;
(八) 采用經國家主管部門備案的.方法學編制的項目設計文件;
(九) 項目審定報告。
第十六條 國家主管部門接到自愿減排項目備案申請材料后,委托專家進行技術評估,評估時間不超過30個工作日。
第十七條 國家主管部門商有關部門依據專家評估意見對自愿減排項目備案申請進行審查,并于接到備案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不含專家評估時間)對符合下列條件的項目予以備案,并在國家登記簿登記。
(一) 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
(二) 符合本辦法規定的項目類別;
(三) 備案申請材料符合要求;
(四) 方法學應用、基準線確定、溫室氣體減排量的計算及其監測方法得當;
(五) 具有額外性;
(六) 審定報告符合要求;
(七) 對可持續發展有貢獻。
本文來源:http://www.nvnqwx.com/gongwen/gongzuojihua/322264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