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嶺南中藥材保護條例(全文)
為了加強嶺南中藥材保護,規范利用嶺南中藥材資源,促進中醫藥持續健康發展,廣東省以地方立法形式頒布《廣東省嶺南中藥材保護條例》,于2017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下面是詳細內容。
廣東省嶺南中藥材保護條例
(2016年12月1日廣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嶺南中藥材保護,規范利用嶺南中藥材資源,促進中醫藥產業持續健康發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于本省行政區域內具有廣東道地特征的嶺南中藥材的種源、產地、種植、品牌等保護活動。
第一批保護的嶺南中藥材種類(以下簡稱保護種類)包括以下八種:化橘紅、廣陳皮、陽春砂、廣藿香、巴戟天、沉香、廣佛手、何首烏。
省人民政府中醫藥主管部門可以根據嶺南中藥材保護實際需要,對符合廣東道地特征的中藥材經過統一遴選增加新的保護種類,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后列入保護目錄予以公布。
第三條 嶺南中藥材保護應當堅持政府引導與社會參與相結合、統籌規劃與分類保護相結合、資源保護與質量提升相結合的原則。
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化橘紅、廣陳皮、廣藿香、廣佛手和種植在農用地的陽春砂、巴戟天、何首烏等嶺南中藥材種源、產地、種植的保護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沉香和種植在林地的陽春砂、巴戟天、何首烏等嶺南中藥材種源、產地、種植的保護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嶺南中藥材品牌保護的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中醫藥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嶺南中藥材保護的專業指導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食品藥品監督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管理、商務等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嶺南中藥材保護的監督管理工作。
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協助做好本行政區域內嶺南中藥材保護具體工作。
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根據需要建立嶺南中藥材保護聯席會議制度,統籌協調保護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中醫藥主管部門為本級人民政府嶺南中藥材保護聯席會議的牽頭組織部門。
第六條 省人民政府應當制定嶺南中藥材保護規劃,統籌嶺南中藥材種源、產地、種植、品牌等保護工作。
地級以上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省人民政府制定的嶺南中藥材保護規劃,制定嶺南中藥材保護規劃,并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第七條 省人民政府應當安排嶺南中藥材保護經費,制定保護經費管理辦法,為嶺南中藥材保護提供經費保障。
保護種類所在地的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實際情況為嶺南中藥材保護提供必要的經費保障。
第八條 鼓勵高等院校、科研機構、醫療機構加強嶺南中藥材基礎研究,繼承創新傳統生產技術,發展現代生產技術,為嶺南中藥材保護提供技術支持、專業培訓和咨詢服務。
鼓勵科研機構、企業和個人在保證藥效的前提下,創新嶺南中藥材育種、種植、采收、產地初加工等技術。
鼓勵建立產學研合作機制促進中藥材保護的技術產業轉化。
鼓勵行業組織發揮行業自律作用,參與嶺南中藥材保護工作,提供信息交流、技術培訓、信用建設和咨詢等服務。
鼓勵金融機構創新適應嶺南中藥材保護的金融產品,改善金融服務,加大對嶺南中藥材保護的信貸投放。
第九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嶺南中藥材保護的宣傳教育,普及嶺南中藥材常識及相關法律法規知識。
第二章 一般規定
第十條 省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中醫藥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在國家藥品標準的基礎上,完善保護種類的質量標準。
省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會同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支持企業和科研機構運用現代中藥分析技術等方法研究制定保護種類質量控制和物種鑒定標準。
鼓勵嶺南中藥材生產企業制定嚴于國家標準、地方標準的企業標準,在本企業適用。
第十一條 省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應當會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制定和完善保護種類的商品規格等級標準,促進嶺南中藥材產品質量的提高。
第十二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應當會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中醫藥主管部門利用省中藥材流通追溯體系公共平臺,建立保護種類育種、種植、采收、加工、流通的全過程質量追溯制度。
省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和實施統一的嶺南中藥材質量安全追溯編碼方案。地級以上市、縣級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加強質量追溯制度宣傳,組織相關培訓,指導嶺南中藥材生產者建立質量追溯制度。
嶺南中藥材生產者應當建立健全質量管理制度,如實記錄、提供可供追溯的相關信息。嶺南中藥材進入流通市場應當使用質量安全追溯編碼,并推行使用統一標識直接載明質量安全追溯編碼信息。
第十三條 省人民政府農業、林業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依托企業和科研機構構建嶺南中藥材生產技術服務網絡,促進嶺南中藥材生產先進技術轉化和推廣應用,提供全面、準確、及時的嶺南中藥材生產信息及趨勢預測。
第十四條 省人民政府中醫藥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依托中藥資源動態監測體系,發揮企業和科研機構的作用提供中藥原料質量監測技術服務,根據需要建立監測站,開展中藥資源信息收集、整理與動態監測,及時提供預警信息。
第十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中醫藥主管部門應當會同科技、農業或者林業等有關部門促進嶺南中藥材傳統生產技術的繼承創新,推動嶺南中藥材生產技術創新和成果轉化。以嶺南中藥材良種繁育基地和優質嶺南中藥材生產基地為載體,指導保護種類生產者制定相關技術規范,支持科研機構繼承和研究嶺南中藥材種子種苗培育、種植、采收等技術,完善相關技術規范,并在適宜地區加以推廣。
第十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中醫藥、農業或者林業主管部門應當將嶺南中藥材生產從業人員列入農村科技實用人才培訓計劃,定期舉辦技術人員培訓,組織中藥材技術專家巡回指導,在保護種類的資源保護、繁育種植、鑒定技術和信息服務方面培養專業人才。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中醫藥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專業技術人才培養和引進機制。
第十七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嶺南中藥材良種繁育基地、優質嶺南中藥材生產基地、嶺南中藥材種植以及品牌等保護需要,依法給予政策扶持和財政補貼。
第十八條 引導和支持企業與嶺南中藥材種植者,通過簽訂合同,實行風險共擔、利益共享合作模式,由企業提供嶺南中藥材生產原料和技術服務,并實行成品回購,推進優質優價,促進嶺南中藥材產品質量的提高。
第三章 種源保護
第十九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集中分布的嶺南中藥材天然種質資源,可以依法設立地方級自然保護區進行保護。
省人民政府中醫藥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國家規定開展中藥資源普查。省人民政府農業或者林業主管部門可以根據需要依托專業機構統一建立保護種類種質資源庫,為良種繁育科學研究提供可持續利用種質資源。
采集屬于國家一、二級保護野生植物的嶺南中藥材天然種質資源,應當經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農業或者林業主管部門審核,報省人民政府農業或者林業主管部門批準。
第二十條 對保護種類種質資源的選育及保護工作,通過設立嶺南中藥材良種繁育基地進行。嶺南中藥材良種繁育基地應當設立保護標志,標明繁育種類、認定單位、建設單位等,接受社會監督。
道地化橘紅產地化州,道地廣陳皮產地新會,道地陽春砂產地陽春,道地巴戟天產地德慶、高要,道地何首烏產地德慶等地,應當設立嶺南中藥材良種繁育基地;廣藿香主產地湛江、肇慶,廣佛手主產地肇慶,沉香主產地東莞、中山、茂名、惠州、揭陽等地,優先設立嶺南中藥材良種繁育基地。
設立嶺南中藥材良種繁育基地,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備生產保護種類良種隔離、栽培條件和保存良種的條件;
(二)配備專業技術人員和必要的檢測設備;
(三)繁育種源來源清楚、具備道地特征,具有相關保護種類的采種林或者母種田;
(四)具備一定的種子種苗產出能力。
嶺南中藥材良種繁育基地的設立由生產者、經營者提出申請,經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農業或者林業以及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審查、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向社會公布,并報省人民政府中醫藥主管部門備案。
第二十一條 嶺南中藥材良種繁育基地的建設和保護,應當執行優質嶺南中藥材生產基地建設和保護的相關規定,并施行更為嚴格的環境保護措施。
不再作為嶺南中藥材良種繁育基地的,應當報省人民政府批準。
第二十二條 嶺南中藥材良種繁育基地生產的種子種苗,在同等條件下應當優先供應優質嶺南中藥材生產基地。
禁止私自采集或者采伐嶺南中藥材良種繁育基地種質資源。
第二十三條 嶺南中藥材良種繁育基地應當制定和執行種子種苗生產技術規程,建立產品質量保證制度,對本基地種子種苗生產、初加工等各環節進行質量控制。
第二十四條 嶺南中藥材種子種苗生產實施傳統與現代繁育技術相結合,以保持嶺南中藥材遺傳特性的穩定。
在保持道地種性前提下,鼓勵利用現代科學技術進行保護種類的種質資源創新、品種復壯、品種改良等培育活動。
第二十五條 種子種苗生產應當執行種子種苗檢驗、檢疫規程。經農業或者林業主管部門委托的機構檢驗、檢疫,不符合標準的,不得作為種子種苗使用。
禁止假冒嶺南中藥材良種繁育基地種子種苗產品。
第二十六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向境外提供嶺南中藥材種質資源,或者與境外機構、個人開展合作研究利用嶺南中藥材種質資源的,應當向省人民政府農業或者林業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并提交國家共享惠益的方案,由受理申請的部門依法辦理。
第四章 產地保護
第二十七條 對保護種類產地的保護,通過設立優質嶺南中藥材生產基地進行。
設立優質嶺南中藥材生產基地,應當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并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適宜種植嶺南中藥材的地理、土壤、氣候等自然條件;
(二)已經形成科學的種植方法、良好的質量控制方法,具有一定的資源、技術和效益等優勢;
(三)屬于生產道地、珍貴、瀕危、漸危嶺南中藥材的特定地區,或者已經形成種植規模、在中藥材市場占有較高份額的嶺南中藥材主產地區;
(四)生產的嶺南中藥材應當以藥用為主或者優先作為藥用。
優質嶺南中藥材生產基地的設立程序以及保護標志的設立,比照嶺南中藥材良種繁育基地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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