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章程范本「萬能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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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章程范本【萬能版】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積極推進素質教育,全面啟動教育現代化工程,提高保教質量,促進幼兒園持續、穩定健康地發展,創建主動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面向21世紀的現代示范幼兒園。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幼兒園工作規程》、《幼兒園管理條例》等相應有關法規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 個人投資5余萬元興辦了軍星醫院幼兒園。幼兒園集食宿、教學、娛樂為一體。幼兒園以“一切為了孩子,為了一切孩子;服務于家長,服務于本系統,回報大社會”為宗旨,以“為培養具有完善的人格,扎實的學力,富有實踐應用能力,個性得以健康發展的一代完美新人打下堅實的基礎。即從小學做人。”為目標,以“潔·靜·雅,真·信·實”為園風,以“獻身·求真·創新”為教風,以“動手·動腦·樂學”為學風,以“自律·民主·開拓”為管理者工作作風。
第三條 每年的x月x日為幼兒園紀念日。
第四條 幼兒園是一所對3-6歲幼兒進行學齡前教育的事業機構。幼兒園實行全日制,辦園規模為5個教學班,教學班班額按教育部門要求,大班35人,中班30人,小班25人。
第五條 幼兒園三年發展目標和工作規劃:
一、抓好管理班子建設,做到清正廉潔,秉公辦事,吃苦在前,為人表率,善于團結、奉獻,為群眾、為幼兒多辦事、辦實事。
二、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切實進行職業道德教育,不斷提高教師政治素質。
三、重視園務建設,不斷積累,沿著美化、凈化、兒童化、教育化、安全化的目標創縣二流的園所環鏡。
四、強化科學管理,探索一套符合我園現狀的管理制度,爭創縣二流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益。
五、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狠抓教師業務素質的提高,爭取到2006年,有中專以上學歷的教師達100%,在完成正常的保教工作同時,大練基本功,每位教師逐步實現自己教有所長的特色。
六、建立一套富有特色的園本課程,力爭2006年通過縣級規范幼兒園評估。
七、普及衛生保健知識,增加衛生保健設備,辦好幼兒食堂,實現衛生保健工作規范化,創我縣一流的衛生保健工作和幼兒食堂。
第二章 行政管理
第六條 幼兒園由縣教育局統一管理,面向市場,自主經營。經濟上實行自負盈虧,獨立核算,業務上接受教育行政部門指導,人員編制由經營者根據國家規定及幼兒園辦學規模核定,幼兒園實行園長負責。幼兒園按入園幼兒人數設置教師、保育員、廚師等人員。
第七條 幼兒園實行園長負責制。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上級主管部門的規定;
二、領導教育、衛生保健、安全保衛工作;
三、負責建立并組織執行各種規章制度;
四、負責聘任、調配工作人員。指導、檢查和評估教師以及其他工作人員,并給予獎懲;
五、負責工作人員的思想工作,組織文化、業務學習,并為他們的政治和文化、業務進修創造必要的條件;關心和逐步改善工作人員的生活、工作條件,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
六、組織管理園舍、設備和經費;
七、組織和指導家長工作;
八、負責與社區的聯系和合作。
第九條 園務委員會是幼兒園的領導核心,參與幼兒園的重大問題的決策,支持園長獨立負責地開展工作。保證監督幼兒園的教育、教學和行政管理等各項任務的完成。其主要任務是:
一、學習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保證監督上級黨組織和教育行政部門的決策在幼兒園貫徹執行,依靠員工深化教育改革,積極推進實施素質教育;
二、參與園內的發展規劃、重大改革措施、師資隊伍建設、基層建設、經費管理以及學習工作和師生員工切身利益等重大問題的決策,支持和幫助園長開展工作,保證監督幼兒園行政全面完成教育、保育工作;
第十條 教職工大會制度是在園務委員會領導下,教職員工行使民主權利、民主管理幼兒園、監督干部的重要形式。教職員工代表大會按照黨的方針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行使職權,其中包括:
一、聽取園長的工作報告,討論幼兒園的辦學思想、發展方向、改革方案、財務預決算等重大問題,并提出建議;
二、審議園崗位責任制方案、考核方案、獎懲條例及各重要規章制度。
三、討論幼兒園范圍內涉及教職工福利方面的原則。
第十一條 幼兒園成立伙委會,保證膳食費專款專用,每月向家長公布帳目。
第十二條 幼兒園接受上級主管部門、教育行政部門的督導、評估、檢查、審計監督。
第十三條 幼兒園接受物價、審計檢察部門的檢查監督,接受社會、家長、幼兒的輿論監督,定期聽取他們的意見。
第十四條 幼兒園實行教職工聘用制,按上級有關規定,結合園內的實際情況,定崗、定編、定人、定責、定工作量。教職工由園長聘任,聘期為一學年,對不能勝任現職的教職工,幼兒園可以不聘或安排別的工作,其待遇原則上低于同等條件的已聘人員。如不接受工作安排的,由幼兒園按有關法律、規章、政策報上一級主管部門審批同意予以辭退。
第十五條 新引進的人員應有三至六個月的試用期,不予聘用的,由市人才服務中心管理。
第十六條 幼兒園設園長助理一人,在園長的領導下分管幼兒園教育教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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