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經理工作細則參考范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和科學管理水平,根據《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準則》等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有關規定,制訂本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對公司總經理和副總經理的職責權限與工作分工作出規定,并對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主要管理職能作出規定。
第三條 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除應按公司章程的規定行使職權外,還應按照本細則的規定行使管理職權并承擔管理責任。
第四條 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選聘,應采取公開、透明的方式進行。
第五條 公司應與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簽訂聘任合同,以明確彼此間的權利義務關系。
第六條 公司總經理每屆任期三年,連聘可以連任。公司總經理任免均應履行法定程序并依法公告。
第二章 經理機構
第七條 公司經理機構設總經理一名,副總經理____名。
第八條 公司可以根據生產經營發展的需要,設總工程師等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第九條 公司經理機構的人員變動應經董事會審議批準。
第十條 總經理向董事會負責,根據董事會的授權,主持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并接受董事會的監督和指導。
第三章 經理班子職權
第一節 總經理的職責權限
第十一條 總經理的職權
根據公司章程第____條之規定,總經理行使下列職權:
(一)全面主持公司的日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切實保證公司各項經營目標的實現;
(二)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公司年度工作計劃、對外投資方案,公司財務預算報告及利潤分配與使用方案;
(三)在董事會授權范圍內,對外代表公司簽署有關協議、合同或處理有關事宜;
(四)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與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訂公司組織編制、人事編制和公司的具體規章制度;
(六)提請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財務總監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員;
(八)決定公司中層管理人員及其以下各級管理人員與員工的任免、工作安排、報酬、獎懲與福利等事項;
(九)負責審查并批準公司年度計劃內的生產、經營、投資、改造、基建項目、科研開發的可行性研究報告;依照公司年度計劃,決定公司有關資金、資產的運用或安排;
(十)提議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
(十一)簽署公司日常行政、業務文件;
(十二)負責處理公司重大突發事件;
(十三)根據董事會的授權或要求擬訂應由董事會決議事項的初步方案并報請董事會決議;
(十四)公司章程或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十二條 經公司董事會授權及公司項目投資風險小組集體研究決定,總經理可行使以下資金、資產的運用權限:
(一)批準不超過最近經審計的公司總資產5%的投資項目;
(二)批準不超過最近經審計的公司總資產5%的對外投資;
(三)批準不超過最近經審計的公司總資產5%的融資項目;
(四)批準不超過最近經審計的公司總資產5%的風險投資、資產抵押及其他擔保事項。
第十三條 總經理應定期向董事會和監事會報告工作,至少每半年報告一次。
第十四條 總經理應根據董事會或監事會的要求,及時報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簽署及履行情況、資金運用情況和盈虧情況。公司遇有重大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罰等類似事件時,總經理應及時向董事會、監事會報告。總經理應當保證其相關報告內容的真實準確性。
第十五條 副總經理、財務總監為總經理的輔助機構,分別對總經理負責,并應協助總經理作好公司日常生產經營與管理工作。
第十六條 總經理擬定有關公司員工工資、福利、安全生產以及勞動保護、勞動保險、解聘或開除員工等涉及員工切身利益的問題時,應當事先聽取公司工會或職代會的意見。
第二節 副總經理職權
第十七條 副總經理具體工作職責如下:
(一)____________________(副總經理):分管公司產品推廣與銷售工作;
(二)____________________(副總經理):分管公司生產計劃、物資供應、設備管理工作;
(三)____________________(副總經理):分管公司資本運營工作;
……
第十八條 副總經理就其所分管的業務和日常工作對總經理負責,并在總經理的領導下貫徹落實所負責的各項工作,定期向總經理報告工作。
第十九條 副總經理可以向總經理提議召開總經理辦公會。
第二十條 副總經理根據業績和表現,可以提請公司總經理解聘或聘任自己所分管業務范圍內的一般管理人員和員工。
第二十一條 及時完成總經理交辦或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三節 財務總監職權
第二十二條 公司設財務總監一名,由總經理提名并由董事會聘任。財務總監對董事會負責,協助總經理進行工作。
第二十三條 財務總監具體工作職責如下:
(一)全面負責公司的日常財務工作,審查、簽署重要的財務文件并向總經理報告工作;
(二)組織擬訂公司的年度利潤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和費用預算計劃;
(三)負責公司及其下屬公司的季度、中期、年度財務報告的審核,保證公司財務報告的及時披露,并對披露的財務數據負責;
(四)控制公司生產經營成本,審核、監督公司資金運用及收支平衡;
(五)按月向總經理提交財務分析報告,提出改善生產經營的建議;
(六)參與投資項目的可行性論證工作并負責新項目的資金保障;
(七)指導、檢查、監督各分公司、子公司的財務工作;
(八)審核公司員工的差旅費、業務活動費以及其他一切行政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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