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戶籍新政:流動人口滿積分即可入戶
蘇州戶籍新政頒布,規定了流動人口滿積分即可入戶,下面是詳細內容,歡迎大家閱讀。
27日,蘇州市政府召開新聞發布會,解讀最新的戶籍準入政策。新頒布的《蘇州市戶籍準入管理辦法》規定,今后外地人落戶蘇州僅兩種方式,即國家政策規定入戶和流動人口積分入戶。“新準入辦法”將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實施,實施范圍為蘇州吳中區、相城區、姑蘇區、工業園區和高新區。
國家政策規定入戶方式,即符合國家、省戶籍管理政策規定,經申請批準后可落戶。如父母為市區家庭戶口且擁有合法穩定住所的未成年人,按照畢業生就業政策接收的畢業生等。針對這種方式,“新準入辦法”梳理了六條三十四項,符合條件之一即可申請。
流動人口積分入戶方式,即達到一定積分,經申請批準后可落戶。“這也是本次新政的最大變化。以前外地人可單憑購房、投資經商等條件落戶蘇州,只要房屋面積、投資金額等滿足要求。”蘇州市政府新聞發言人朱江介紹,但“新準入辦法”實施后,“購房入戶”、“投資經商入戶”將統一納入積分管理,轉化成相應的分值。
目前蘇州適用的是2007年頒布的《蘇州市戶籍準入登記暫行辦法》,其中規定,在滿足社保等條件的基礎上,購房75平米以上即可落戶。實施近十年來,約有近30萬外來人員通過以上渠道將戶口遷入了蘇州市區。今年1月15日起,蘇州實施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辦法,將戶籍準入作為其中一項重要內容。截至6月底,蘇州全市已有950戶通過這一渠道成為“新蘇州人”。
朱江介紹,在原有辦法的基礎上,“新準入辦法”完善了公安、人社部門的戶籍準入標準,并新增了民政、體育、民族宗教事務以及僑務等部門審核辦理的準入類型。
“合理的戶籍準入政策,既應當結合城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綜合承載能力和基本公共服務提供能力,也能讓外來人員更公平合理地享受戶籍準入方面的公共服務待遇。”蘇州市公安局人口支隊辦公室主任劉俊表示,“新準入辦法”將有利于讓廣大“新蘇州人”更穩定有序地融入蘇州,分享蘇州經濟社會發展的成果。
考慮到已購房群眾的合理訴求,“新準入辦法”設置了過渡期,只要在今年12月31日前取得房產權證,仍可適用“購房落戶”。但“新準入辦法”同時規定,此類申請準入必須要取得房屋所有權證3年以上,因此對應的申請截止日期是2019年12月31日,逾期未申請的'將通過積分入戶途徑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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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蘇州市政府下發文件通知,最新版的《蘇州市戶籍準入管理辦法》新鮮出爐!
新版《蘇州市戶籍準入管理辦法》最突出的亮點就是將流動人口積分管理正式寫入。事實上,《蘇州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辦法》已于2016年1月15日起實行。今年7月4日,全市蘇州首張積分戶籍準入卡發出!
最新管理辦法中明確:除了積分入戶,“買房入戶”的基本條件依然是“購房須滿75平方米才能入戶”。新出臺的《蘇州市戶籍準入管理辦法》第十一條:“購買市區成套商品住房75平方米以上,并于2016年12月31日前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以向公安機關申請戶口遷入:
(一)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滿3年,并與市區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同時段繳納社會保險3年以上的人員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二)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滿3年,并在市區經商、興辦企業3年以上,近3年累計納稅5萬元以上,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3年以上的人員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依前款規定提出申請的申請人應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申請截止日期為2019年12月31日。”新管理辦法今年9月1日起實施。
據了解,2007年9月,蘇州市公布了修訂后的《蘇州市戶籍準入登記暫行辦法》,一直沿用至今。規定“購買市區成套商品房面積須達到75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屋所有權證3年以上,且被單位合法聘錄用3年以上,按規定參加社保3年以上,才可遷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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