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1省市婚假一覽表規(guī)定
我們知道,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草案)》,依照修正案草案,從明年1月1日起將取消晚婚假、晚育假。那么,2016年國家規(guī)定的晚婚假是怎么樣的呢?
多地已取消晚婚假
新計生法實施后,廣東省反應最快,據中國經濟網了解,廣東省在2015年12月30日表決通過了新修訂的《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已于2016年1月1日起與新修訂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同步施行。
根據新版的《廣東省計劃生育條例》,晚婚假期的確取消了。但按照政策從2016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設定,在12月31日前完成婚姻登記且符合晚婚政策,還是可以享受13天晚婚假的。
北京1月8日也正式對計生條例進行修正,已經進入到公開征集意見的環(huán)節(jié),據征求意見稿規(guī)定,草案刪除了多條涉及到晚婚晚育的條款,看起來北京晚婚政策優(yōu)惠在今年也會“終結”。
山東原來晚婚假有14天,在新條例中,擬刪除了“男女雙方晚婚的,除了國家規(guī)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4日”的.規(guī)定。
上海衛(wèi)計委也對婚假問題做出了回應,表示今年1月1日以后登記結婚的就不再享受晚婚假待遇,也就是7天的晚婚假取消,僅剩3天婚假。2015年12月31日之前已經辦理登記結婚手續(xù),但是尚未休晚婚假的公民,仍享受晚婚假待遇。
今日,湖北省也確定刪除了相關晚婚假的條款,享受15天晚婚假待遇的時期結束。
其他各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訂工作也在進行中,具體的晚婚假變化還必須等待各省人大常委會審議后明確,從新計生法已出的5個省市來看,晚婚假都被取消了,看來這也將是其他各省順應國家新計生法的主流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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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全面二孩,那晚育假還有嗎?昨日,市衛(wèi)計委首度回應,今年元旦起登記結婚的夫妻將不再享受晚婚假,今年起生育子女的夫妻也不再享受晚育假。
取消晚婚晚育假,將原來的獨生子女母親產假調整為獎勵假30天。這意味著,凡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生育的,不論是生育一孩、還是二孩,以及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再生育的,都可以享受增加30天產假的優(yōu)待;同時,丈夫的陪產假從10天增加到15天。
與以往有何不同?
1、當爸爸的男同胞們能多獲得5天帶薪休假時間。
2、對于媽媽來說,情況不同。此前,女性產假一般為98天基本產假+35天獨生子女假+15天晚育假=148天。調整后,則是98天基本產假+30天計生獎勵(即二孩以內)假=128天,相比少了20天。但對于此前并不享受獨生子女假(比如“超生”)和晚育假(比如“早育”)的媽媽來說,則是新增30天產假。
3、修改后的人口計生法雖然取消了相關鼓勵晚婚晚育的條款,但卻做出了“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這意味著,無論是一孩還是二孩,甚至一些符合地方法規(guī)規(guī)定的再生育三孩以上的,都可以享有延長生育假的相關獎勵等福利。“總的來講,新法還是鼓勵大家按照政策生育,在晚婚晚育方面不再做限制,而確定的是自主采取相關的避孕節(jié)育措施,自主安排家庭生育計劃。”張春生說。
超生所繳社會撫養(yǎng)費不退
市衛(wèi)生計生委明確表態(tài),按照法不溯及既往原則,凡是在2015年12月31日前不符合規(guī)定生育二孩的,被征收的社會撫養(yǎng)費不予退回。目前,本市正在加緊修訂《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及配套規(guī)章,確保政策實施前后計劃生育制度有效銜接。
數據顯示,單獨兩孩放開后,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全市申請數達到6.2萬例,其中約2萬例已生育,釋放了部分生育勢能。據測算,全面兩孩放開后,符合政策可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常住育齡婦女數量約多出236萬人。預計2017年至2021年期間,全市累計新增常住出生人口58萬,年度出生人口總量將從現在的20萬左右增至30萬。2021年后,人口出生回歸常態(tài)。
對于新政對本市婦幼保健、托幼、教育等公共服務帶來的挑戰(zhàn),本市會加強出生人口動態(tài)監(jiān)測,引導市民合理安排生育。同時,嚴格實施孕婦分級建檔診療,提升一、二級醫(yī)院產科水平,提高三級醫(yī)院接診高危孕產婦比例,必要時向社會資本投資的助產機構購買服務。另外,依托區(qū)域醫(yī)聯(lián)體搭建助產專科醫(yī)聯(lián)體,暢通高危孕婦建檔、轉診綠色通道;強化新生兒危急重癥能力建設;把婦幼服務機構建設及人才培養(yǎng)納入“十三五”衛(wèi)生計生事業(yè)發(fā)展規(guī)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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