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模板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制定和管理,建立健全應急預案體系,實現應急預案的動態、科學和規范化管理,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廣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應急預案,是指為控制、減輕和消除突發事件引起的嚴重社會危害,規范各類緊急應對活動預先制定的方案。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應急預案編制、審查、批準、印發、備案、公布、修訂、宣教培訓、演練、監督和檢查等相關管理工作。
第四條 應急預案管理遵循統一規劃、分類指導、歸口管理、分級實施的原則。
第二章 應急預案體系
第五條 我市應急預案體系由市應急預案、區(新區)應急預案、基層應急行動方案、企事業單位應急預案和重大活動應急預案等五大類組成。
(一)市應急預案。市應急預案包括市總體應急預案、市專項應急預案和市部門應急預案。其中,市總體應急預案是全市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是全市預防和處置突發事件的指導性、規范性文件;市專項應急預案是市政府(以下簡稱市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有關單位為應對某一類型或某幾種類型突發事件而制定,涉及多個部門(單位)職責的應急預案;市部門應急預案是市有關部門和有關單位根據市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自身職責,為應對突發事件制定的應急預案。
(二)區(新區)應急預案。參照市有關做法,區(新區)應急預案包括區(新區)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
(三)基層應急行動方案?;鶎討毙袆臃桨甘墙值擂k事處(辦事處)、社區工作站和居委會等基層群眾自治組織為落實區(新區)應急預案和其他類型應急預案而制定的應急行動方案。
(四)企事業單位應急預案。企事業單位應急預案是企事業單位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并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的應急預案。
(五)重大活動應急預案。舉辦大型會議和文化、體育、商業、貿易等重大活動,主辦單位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制定重大活動應急預案。
第六條 各區(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特別是各級應急管理辦事機構要充分依托和利用全市統一的應急平臺,建立健全各類應急預案數據庫,提高應急預案信息化管理水平。
第三章 應急預案編制
第七條 應急預案的編制應滿足以下總體要求:
?。ㄒ唬┓蠂蚁嚓P法律,國家、省和市相關法規、標準的規定;
(二)體現"黨委領導、政府主導,專業處置、部門聯動,條塊結合、軍地協同,全社會共同參與"的應急工作指導方針;
?。ㄈ┍3峙c上級和同級應急預案的緊密銜接,保持與相鄰行政區域相關應急預案的銜接;
(四)適應突發事件風險狀況和具備應急能力;
?。ㄎ澹獙Υ胧┚唧w,操作性強;
?。﹥热萃暾?,簡潔規范;
?。ㄆ撸┩ㄋ滓锥糜浌苡谩?/p>
第八條 應急預案應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一)總則,包括編制目的、編制依據、適用范圍和工作原則等;
?。ǘ苯M織指揮體系與職責,包括領導機構、工作機構、地方機構或現場指揮機構、專家組等;
?。ㄈ╊A防與預警機制,包括應急準備措施、預警分級、預警發布或解除的程序和預警響應措施等;
(四)應急處置,包括應急預案啟動條件、信息報告和共享、先期處置、應急響應、指揮與協調、處置措施、信息發布、應急結束等;
?。ㄎ澹┖笃谔幹?,包括善后處置、社會救助、調查評估、恢復重建等;
?。北U?,包括人力資源保障、經費保障、物資保障、醫療衛生保障、交通運輸保障、治安維護、人員防護保障、通信和信息保障、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保障、應急避難場所保障、科技支撐、氣象服務保障、法制保障等;
?。ㄆ撸┍O督管理,包括應急預案演練、宣傳教育、培訓、責任與獎懲;
?。ò耍└絼t,包括名詞術語和預案解釋等;
(九)附件,包括工作流程圖、相關單位和人員通訊錄、應急資源情況一覽表、標準化格式文本等。
第九條 市總體應急預案由市政府制定,具體由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市應急辦)編制。市專項應急預案由市政府組織制定,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具體由市有關專項應急指揮機構、有關部門和單位編制。市部門應急預案由市有關部門和有關單位制定。
區(新區)應急預案由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及其有關部門(單位)參照市一級的做法制定。
基層應急行動方案由街道辦事處(辦事處)、社區工作站和居委會等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分別制定。
企事業單位應急預案由企事業單位制定。
重大活動應急預案由活動主辦單位制定。
第十條 各級政府(管委會)應當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編制框架指南,指導相關類別應急預案的編制工作。
市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應急預案的編制框架指南由市應急辦制訂,報市政府批準后實施。
區(新區)應急預案編制框架指南,街道辦事處(辦事處)、社區工作站、居委會等基層群眾自治組織的應急行動方案編制指南由各區(新區)應急辦制訂,征求市應急辦意見后,報區政府(新區管委會)批準后實施。其中,基層應急行動方案應結合基層部門和單位的工作職責,側重于監測預警、先期處置、社會動員和善后處置等工作內容。
企事業單位應急預案、重大活動應急預案編制指南由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突發事件類型或重大活動性質組織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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