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監事會工作報告2016年度
公司監事會工作報告2016年度
2016 年,康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監事會依據《公司法》、《公司章程》賦予的權利,本著對全體股東負責的精神,對公司的業務經營活動和董事會的運作情況進行了有效的監督,認真履行了監事會的職責。
一、報告期內監事會的工作情況
一年來,監事會依法履行了職責,認真進行了監督和檢查:
(一)報告期內,監事會成員列席了 2016年度董事會召開的會議。
(二)報告期內,監事會積極關注本公司經營計劃及決策,監事會多次列席了
公司 2016年度總經理辦公會議,對公司經營決策的程序行使了監督職責。
(三)報告期內,公司監事會共召開了五次會議,具體情況如下:
1、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15 日召開第二屆監事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如下議案:
(1)關于 2015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的議案;
(2)關于 2015年度報告及摘要的議案
(3)關于 2016年第一季度報告的議案
(4)關于 2015年度財務決算報告的議案;
(5)關于 2015年度利潤分配的議案;
(6)關于 2015年度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的議案;
(7)關于 2015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的議案;
(8)關于終止部分募投項目并將部分募集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
2、公司于 2016年 8月 12日召開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如下議案:
(1)關于 2016年半年度報告及摘要的議案;
(2)關于 2016年半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的議案;
(3)關于提名第三屆監事會股東代表監事候選人的議案。
3、公司于 2016年 8月 15日召開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如下議案:
1)關于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的議案;
(1)交易對方;(2)標的資產;(3)標的資產的交易對價及定價依據;(4)支付方式;(5)現金支付期限;(6)發行股票的種類和面值;(7)發行方式;(8)發行對象和認購方式;(9)發行價格;(10)發行價格調整方案;(11)發行數量;(12)業績承諾及補償安排;(13)評估基準日至資產交割日期間的損益安排;(14)標的資產的交割及股份發行;(15)違約責任;(16)限售期;(17)上市地點;(18)發行前滾存未分配利潤安排;(19)決議有效期
2)關于公司進行配套融資的議案;
(1)發行股票的種類和面值;(2)發行方式和發行時間;(3)發行對象和認購方式;(4) 配套融資金額;(5)定價基準日、發行價格及定價方式;(6)發行數量;(7)限售期;(8)募集資金用途;(9)上市地點;(10)滾存利潤安排;(11)決議有效期3)關于《康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報告書(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
4)關于公司本次重組的相關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備考合并審閱報告的議案;
5)關于評估機構的獨立性、評估假設前提的合理性、評估方法與評估目的的相關性以及評估定價的公允性的`議案;
6)關于公司簽署附生效條件之《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協議之補充協議》、《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之盈利預測補償協議之補充協議》的議案;
7)關于本次重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備性、合規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說明的議案;
8)關于本次重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第十一條相關規定的議案;
9)關于本次重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第四十三條相關規定的議案。
4、公司于 2016年 8月 30日召開第三屆監事會第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如下議案:
(1)關于選舉公司第三屆監事會主席的議案。
5、公司于 2016年 10月 21日召開第三屆監事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如下議案:
(1)關于 2016年第三季度報告的議案;
(2)關于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延期的議案。
二、 監事會對公司有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一)公司依法運作情況
2016 年度,公司監事會成員依法列席了報告期內的 6 次董事會會議、3 次股東大會,對會議的召集、召開程序、決議事項,公司的決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履行職務情況進行了監督。監事會認為:公司的決策程序嚴格遵循了《公司法》、《證券法》等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所做出的各項規定,決策程序合法有效,且契合公司的發展需要;公司已建立了較為完善的內部控制體系,規范運作;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 2016年的工作中嚴格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及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執行董事會、股東大會的各項決議。
(二)檢查公司財務情況
監事會對公司財務賬目、憑證、收支運作情況進行了檢查,認為公司財務運作狀況良好,均能遵照主管部門所頒布的各項財務制度、會計準則的要求執行。
公司 2016 年年度財務報告的編制和審議符合《公司法》、《證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2016年年度財務報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16年底的財務狀況
和 2016 年度的經營成果,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我們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山東和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對公司 2016 年的財務狀況進行了審計,并出具了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報告客觀、公正。
(三)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報告期內,監事會對公司募集資金使用情況進行了監督檢查,公司募集資金的存放和使用管理嚴格遵循了《募集資金專項存儲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規定。
(四)關聯交易情況
1、公司與壽光市康躍投資有限公司于 2015年 10月 29日簽訂供熱采暖協議之補充協議,對雙方于 2010年 11月 26日簽訂的供熱采暖協議進行修訂,采暖價格根據壽光市物價局《關于調整壽光市城區集中供熱價格的通知》(壽價格發〔2015〕14號)的規定,調整為 771,345元/采暖期。
2、鑒于相關土地納入政府儲備,2016年 4月 15日,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同意終止公司與康佑環保設備有限公司于 2015年 10月 29日簽訂的《土地租賃合同》。
監事會對公司關聯交易情況進行檢查,一致認為:2016 年公司關聯交易定價公允、決策程序正規,交易雙方嚴格按簽訂的協議實施,公平合理,無損害公司及其他股東利益的情況。
各位股東,在 2017 年的工作中,監事會將繼續嚴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認真履行監督職能,認真貫徹股東大會決議,努力維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促使公司 2017年各項經濟指標順利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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