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市場客戶開戶管理規定
根據《期貨交易管理條例》《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期貨公司管理辦法》等行政法規和規章,制定《期貨市場客戶開戶管理規定》。該《規定》于2009年8月27日由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布;根據2012年2月2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12〕1號發布的《關于修改〈期貨市場客戶開戶管理規定〉的決定》修訂?!兑幎ā贩挚倓t、客戶開戶及交易編碼申請、客戶資料修改、客戶交易編碼的注銷、客戶資料管理、監督管理、附則7章43條,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
期貨市場客戶開戶管理規定
(2009年8月27日 證監會公告〔2009〕24號 2012年2月2日《關于修改<期貨市場客戶開戶管理規定>的決定》[證監會公告〔2012〕1號]修正)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期貨市場監管,保護客戶合法權益,維護期貨市場秩序,防范風險,提高市場運行效率,根據《期貨交易管理條例》、《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期貨公司管理辦法》等行政法規和規章,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期貨公司為客戶開立賬戶,應當對客戶開戶資料進行審核,確保開戶資料的合規、真實、準確和完整。
第三條 中國期貨保證金監控中心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監控中心)負責客戶開戶管理的具體實施工作。期貨公司為客戶申請、注銷各期貨交易所交易編碼,以及修改與交易編碼相關的客戶資料,應當統一通過監控中心辦理。
第四條 監控中心應當建立和維護期貨市場客戶統一開戶系統(以下簡稱統一開戶系統),對期貨公司提交的客戶資料進行復核,并將通過復核的客戶資料轉發給相關期貨交易所。
第五條 期貨交易所收到監控中心轉發的客戶交易編碼申請資料后,根據期貨交易所業務規則對客戶交易編碼進行分配、發放和管理,并將各類申請的處理結果通過監控中心反饋期貨公司。
第六條 監控中心應當為每一個客戶設立統一開戶編碼,并建立統一開戶編碼與客戶在各期貨交易所交易編碼的對應關系。
第七條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依法對期貨市場客戶開戶實行監督管理。
中國期貨業協會、期貨交易所依法對期貨市場客戶開戶實行自律管理。
第二章 客戶開戶及交易編碼申請
第八條 客戶開戶應當符合《期貨交易管理條例》及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并遵守以下實名制要求:
(一)個人客戶應當本人親自辦理開戶手續,簽署開戶資料,不得委托代理人代為辦理開戶手續。除中國證監會另有規定外,個人客戶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
(二)單位客戶應當出具單位客戶的授權委托書、代理人的身份證和其他開戶證件。除中國證監會另有規定外,一般單位客戶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為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營業執照;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和其他金融機構,以及社會保障類公司、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等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規定的需要資產分戶管理的特殊單位客戶,其有效身份證明文件由監控中心另行規定;
(三)期貨經紀合同、期貨結算賬戶中客戶姓名或者名稱與其有效身份證明文件中的姓名或者名稱一致;
(四)在期貨經紀合同及其他開戶資料中真實、完整、準確地填寫客戶資料信息。
第九條 期貨公司應當對客戶進行以下實名制審核:
(一)對照有效身份證明文件,核實個人客戶是否本人親自開戶,核實單位客戶是否由經授權的代理人開戶;
(二)確??蛻艚灰拙幋a申請表、期貨結算賬戶登記表、期貨經紀合同等開戶資料所記載的客戶姓名或者名稱與其有效身份證明文件中的姓名或者名稱一致。
第十條 客戶開戶時,期貨公司應當實時采集并保存客戶以下影像資料:
(一)個人客戶頭部正面照和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
(二)單位客戶開戶代理人頭部正面照、開戶代理人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單位客戶有效身份證明文件掃描件。
第十一條 證券公司依法接受期貨公司委托協助辦理開戶手續的,應當按照本規定的要求對照核實客戶真實身份,核對客戶期貨結算賬戶戶名與其有效身份證明文件中姓名或者名稱一致,采集并留存客戶影像資料,并隨同其他開戶資料一并提交期貨公司審核開戶和存檔。
第十二條 期貨公司應當按照監控中心規定的格式要求采集并以電子文檔方式在公司總部集中統一保存客戶影像資料,并隨其他開戶材料一并存檔備查。各營業部也應當保存所辦理的客戶開戶資料及其影像資料。
第十三條 期貨公司不得與不符合實名制要求的客戶簽署期貨經紀合同,也不得為未簽訂期貨經紀合同的客戶申請交易編碼。
第十四條 期貨公司為客戶申請交易編碼,應當向監控中心提交客戶交易編碼申請。客戶交易編碼申請填寫內容應當完整并與期貨經紀合同所記載的內容一致。
第十五條 期貨公司為單位客戶申請交易編碼時,應當按照規定要求向監控中心提交該單位客戶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掃描件。
第十六條 期貨公司應當按照規定要求定期向監控中心提交客戶的以下資料:
(一)個人客戶的頭部正面照和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
(二)單位客戶的開戶代理人頭部正面照和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
第十七條 監控中心應當按以下標準對期貨公司提交的客戶交易編碼申請表及其他相關資料進行復核:
(一)客戶交易編碼申請表內容完整性、格式正確性;
(二)個人客戶姓名和身份證號碼與全國公民身份信息查詢服務系統反饋結果的一致性;
(三)一般單位客戶名稱和組織機構代碼證號碼與全國組織機構代碼管理中心反饋結果的一致性;
(四)客戶姓名或者名稱與其期貨結算賬戶戶名的一致性;
(五)其他應當復核的內容。
第十八條 監控中心在復核中發現以下情況之一的',監控中心應當退回客戶交易編碼申請,并告知期貨公司:
(一)客戶資料不符合實名制要求;
(二)客戶交易編碼申請表及相關資料內容不完整、格式不正確;
(三)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條 監控中心應當將當日通過復核的客戶交易編碼申請資料轉發給相關期貨交易所。
第二十條 期貨交易所應當將客戶交易編碼申請的處理結果發送監控中心,由監控中心當日反饋給期貨公司。
第二十一條 當日分配的客戶交易編碼,期貨交易所應當于下一交易日允許客戶使用。
第三章 客戶資料修改
第二十二條 期貨公司修改與申請交易編碼相關的客戶資料,應當向監控中心提交修改申請,申請修改的內容應當與期貨經紀合同中客戶資料保持一致。
本文來源:http://www.nvnqwx.com/gongwen/gongzuojihua/304585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