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最新版慈善基金會章程范本
基金會是以從事公益事業(yè)為目的的非營利的組織,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分享的2016最新版慈善基金會章程范本,供大家閱讀與參考。
2016最新版慈善基金會章程范本1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慈善會的名稱為“xxx慈善基金會”。
第二條 本慈善會的性質為地方性聯合性社會慈善團體。團結和動員村內外各界善心人士,關心和支持社會慈善與教育事業(yè)。是一自愿結成、非營利性、具有法人資格的社會團體。
第三條 本慈善會的宗旨:
感恩曾經大力支持xxx經濟發(fā)展、民族事業(yè)發(fā)展以及救助xxx學子的各級領導、單位、個人和團體。讓愛的火炬繼續(xù)傳遞,前赴后繼,獻出你我所能,幫助身邊需要幫助的個人或群體, 捐助的多少不是我們的目的,我們的目的是讓大家獻出愛心, 在幫助他人的同時自己也獲得快樂。
讓世界充滿愛,讓愛留存于每個感恩的心中。
宗旨一:保護民族傳統(tǒng),發(fā)展民族特色。位于雷公山和月亮山之間的我村,有純樸而獨特的民風民俗,比如:水牯葬、古瓢舞、木葉笛、民歌、民族盛裝等。
宗旨二:創(chuàng)造一個環(huán)境,給貧困生一個機會,予優(yōu)等生一個氛圍,改變一種觀念,共享一個未來。
本組織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準則。
第四條 本基金會是xxx所設置機構,接受打魚鄉(xiāng)民政所的業(yè)務領導和三都縣民宗局的行政指導。
第五條 本基金會的辦公場所設在xxx排怪小學內。
第二章 業(yè)務范圍
第六條 本慈善會的業(yè)務范圍
(一)捐資助學;
〔二〕發(fā)展民族事業(yè);
(三)賑災救急;
第七條 依據國家關于慈善基金會有關管理條例規(guī)定,組織和動員村內外四眾同仁及社會仁人志士,募集、管理和使用慈善資金。
第三章 會 員
第八條 本慈善會的會員種類為個人會員。
第九條 申請加入本慈善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慈善會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慈善會的意愿;
(三)具有愛心和助人之心;
(四)熱心社會慈善、福利和公益事業(yè)。
第十條 會員入會的程序是:
(一)填寫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由本會發(fā)給會員證。
第十一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組織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會的活動,閱讀組織里各種資料(會員私密信息除外);
(三)參與本會會員常務工作;
(四)有向本會推薦會員和在組織的公益活動中獲得的合法權益的權利;
(五)有困難時優(yōu)先獲得本會的幫助和服務。
(六)對本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jiān)督權。
(七)入會自愿、退會自由。
第十二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zhí)行本會的決議;
(二)維護本會合法權益;
(三)積極參與本會所進行的各項慈善活動;
(四)按規(guī)定交納會費。
第十三條 會員如果一年不交納會費被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四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常務會研究通過可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五條 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會員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職能成員(如:財務,日常工作管理等);
(三)審議組織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選擇決定參與的活動項目和終止事宜;
(五)決定其它重大事宜。
第十六條 會員大會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并應當于會議召開前15天本組織會以電話或E-mail通知會員。定期會議每一年召開一次。臨時會議須由三分之一以上會員提議方可召開。
第十七條 會員大會由創(chuàng)始人召集,會員代表主持(會員代表以選舉或自薦)。
第十八條 會員大會采用集中討論的方式進行,對于一些特殊會員,可以在組織網站上設專貼進行討論的方式進行,討論規(guī)定一個具體的期限,在期限內的發(fā)言視為有效發(fā)言,超出期限的發(fā)言為無效發(fā)言。決議以投票方式進行,須經與會代表半數以上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九條 出席人數統(tǒng)計以當場統(tǒng)計及電子郵件答復的方式截至在會員大會召開之日零時為準。
第二十條 本會設立管理會。管理會成員由會員選舉產生。
第二十一條 管理會是會員大會的執(zhí)行機構,在會員大會閉會期間,領導本會開展工作,它對會員大會負責。
管理會的職權是:
(一)執(zhí)行會員大會的決議;
(二)有權建議召開臨時全體會員大會,就組織重大事宜討論表決;
(三)籌備召開會員大會;
(四)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和除名;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七)決定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領導本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條 管理會的會議需要做好會議記錄。
第二十三條 管理會至少每月召開一次會議;可采用通訊或網絡的形式召開。
第二十四條 本組織設立監(jiān)事會,監(jiān)事會成員由會員推舉產生。任期一年,可連任。
第二十五條 監(jiān)事會的職能:
(一)監(jiān)督管理會的日常工作及財務狀況;
(二)監(jiān)督本會的工作情況及財務狀況;
(三)監(jiān)督是否有會員違反法律法規(guī)及本組織章程的行為;
第二十六條 創(chuàng)始人為本組織的法定代表
第二十七條 創(chuàng)始人行使下列職權:
(一) 召集和主持會員大會、管理會;
(二) 檢查會員大會、管理會決議落實情況;
(三) 擁有本會的一切最終選擇和決定權;
(四) 代表本會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本文來源:http://www.nvnqwx.com/gongwen/gongzuojihua/304214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