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章程范本及設立申請
公司章程如何擬定?又要申請設立公司呢?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整理的股份公司章程范本及設立申請,歡迎大家閱讀。
股份公司章程范本及設立申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適應現代企業制度的需要,規范公司的組織和行為,保護公司股東及債權人等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 本公司(以下統稱“公司”)依據法律、法規和本章程,在國家宏觀政策指導下,依法開展經營活動。公司接受政府有關部門的依法監督和管理。
第三條 公司的宗旨和主要任務:通過合理有效的利用股東投入到公司的財產,使其創造出最佳經濟效益,目的是發展經濟,為國家提供稅利,為股東奉獻投資效益。
第四條 公司依法經公司登記機關核準登記,取得法人資格。
第五條 公司在核準登記范圍內從事經營活動。
第六條 本章程對公司股東、執行董事、監事及經理都具有約束力,違反公司章程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二章 公司的名稱和住所
第七條 公司名稱:XXX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公司)。
第八條 公司住所:XX省XX市XX工業開發區,郵政編碼XXXXX。公司住所如有變遷,依法向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三章 公司經營范圍
第九條 公司經營范圍:礦石開采/礦石銷售/礦石加工
第四章 公司注冊資本
第十條 公司注冊資本:人民幣XXXX萬元。股東以認繳資本方式承擔有限責任。
第五章 公司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出資方式和出資額
第十一條 股東的姓名、出資方式、認繳額、實繳額如下:
(一) 公司由XXX、XXX和XXX共同投資組建。
XXX 性別:X 民族:漢 出生于XXXX年X月XX日 住址:XXXXXXXXXXXXX 公民省份號碼:XXXXXXXXXXXX
XXXX 性別:X 民族:漢 出生于XXXX年X月XX日 住址:XXXXXXXXXXXXX 公民省份號碼:XXXXXXXXXXXX
XXXX 性別:X 民族:漢 出生于XXXX年X月XX日 住址:XXXXXXXXXXXXX 公民省份號碼:XXXXXXXXXXXX
(二) 出資方式、認繳額、實繳額
股東XXX 投資比例XX%,認繳額XXXX萬元,實繳額X萬元,其中:貨幣出資XXXX萬元,實物出資XX萬元。
股東XXX,投資比例XX%,認繳額XXX萬元,實繳額X萬元,其中:貨幣出資XXX萬元,實物出資XX萬元。
股東XXXX,投資比例XXX%,認繳額XX萬元,實繳額X萬元,其中:貨幣出資XX萬元,實物出資XX萬元。
(三)公司注冊資本金的注入分三個階段進行:
1 公司成立之日實行零注冊。
2 公司成立90日內注入注冊資本金的20%即XX萬元。其中XXX認繳XX萬元,其中:貨幣出資XX萬元,實物出資XX萬元;XX認繳XX萬元,其中:貨幣出資XX萬元,實物出資XX萬元;XXX認繳XX萬元,其中:貨幣出資XX萬元,實物出資XX萬元。
3 公司成立兩年之內注入注冊資本金的80%即XX萬元,其中XXXX認繳XX萬元,其中:貨幣出資XX萬元,實物出資XX萬元;XX認繳XX萬元,其中:貨幣出資XX萬元,實物出資XX萬元;XXX認繳XX萬元,其中:貨幣出資XX萬元,實物出資XX萬元。
第十二條 公司成立后,應向股東簽發出資(或首期出資)證明書。
第十三條 公司股東人數符合《公司法》的規定,登記注冊后股東不得抽回投資。
第十四條 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必須召開股東大會。公司減少注冊資本,應當在報紙上登載公司減少注冊資本公告,并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依法向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六章 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五條 公司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注冊,取得法人資格,公司經營期限為長期。
第十六條 公司為有限公司,實行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第十七條 公司堅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本章程規定,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關的監督。
第十八條 股東依法享有如下權利:
(一)參加或推選代表參加股東會并根據其出資份額享有表決權;
(二)了解公司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三)選舉和被選舉為執行董事或監事;
(四)依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和規定獲取股利并轉讓;
(五)優先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
(六)優先購買公司新增的注冊資本;
(七)公司終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財產;
(九)法律、法規和本章程規定享有的其他權利。
第十九條 股東應承擔以下義務:
(一)遵守公司章程,執行公司決議;
(二)按期繳納所認繳的出資;
(三)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四)股東不按照章程規定繳納認繳的出資,應當向已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第七章 股東轉讓出資的條件
第二十條 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
第二十一條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的條件必須以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并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書面答復,并且按照以下原則進行:
(一) 必須要有半數以上(出資額)的股東同意;
(二) 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若不購買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
(三) 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
(四) 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第二十二條 股東轉讓其出資后,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名稱、住所以及受讓的出資額記載于股東名冊。
本文來源:http://www.nvnqwx.com/gongwen/gongzuojihua/3039060.htm